讀了國會的《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立法的新聞,讓我聯想到小時候讀到的一則笑話。
一名將軍一直吃敗仗,不知道該如何向上司交代。他的師爺在代他寫報告時大筆一揮,把“屢戰屢敗”改寫成“屢敗屢戰”,結果將軍不但沒有受到處罰,還升官發財了。故事的教訓是,基于同樣的一套“事實”,如何包裝卻可能産生完全相反的效果。
當我讀到“各部部長將是判斷虛假信息的最佳人選”時,這則笑話馬上浮現腦海。爲什麽是由部長而不是更加中立的第三方來扮演把關的角色呢?
假新聞的威脅之一,就是在政治上制造對立,削弱國民團結。這種情況,在民主國家舉行大選時最可能發生,因爲這是全社會情緒高昂的時刻,政治立場的分歧容易讓人失去理智,而被假新聞趁虛而入。
要知道,部長在大選時也是候選人,也就是利益攸關方,由他們來決定什麽是可能影響選情的假新聞,會不會有利益沖突之嫌呢?
就如笑話裏將軍的師爺所玩弄的把戲一樣,新聞的真假,有時候並非是那麽容易定義的。
雖然新聞說,“在大選期間,部長須任命一名政府官員來執行這項(對付假新聞的)職務”,可是判斷真假的權力,還是在作爲利益攸關方的部長手中。這樣的安排,顯然不是最佳的做法。
在大選時由政府官員執行對付假新聞的職務之所以可議,是因爲政府機構平時在回應公衆投訴時,表現也不全是可圈可點的。
很多時候,我們在報紙讀到這些回應時,感覺是一種顧左右而言他的態度,明明批評的是具體的事務,官員的回答卻是羅列了一堆政策和制定政策的原因,卻沒有真正回答問題。這種不透明的做法,很難讓人有信心不會出現“屢敗屢戰”的現象。
因此,我建議應該由法庭來判斷和定義什麽才是假新聞。
首先,我國的司法系統享譽全球,而且不容诋毀,否則就會面對藐視司法的處罰。由法官來對付假新聞,應該沒有人會反對。第二,法官不參加選舉,不會有部長那樣的瓜田李下之嫌。第三,法國似乎已經這麽做了,有外國的先進例子可以參照。
希望國會在辯論法案時能夠考慮這個建議,讓對付假新聞的法令具備無可置疑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