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公然被暗殺後,整宗案件的調查過程引發了馬來西亞與朝鮮之間的外交紛爭。
投毒暗殺事件發生後,朝鮮大使針對馬國發出難以令人置信的不當言論。馬國傳召他到外交部要他作出解釋,並召回駐朝鮮大使回國磋商,以及取消朝鮮國民免簽證入境馬國的安排後,兩國在雙邊外交上的較量進一步升溫。
對于朝鮮不斷質疑馬國“與外國勢力勾結來陷害朝鮮”,以及調查案件的方式與程序,馬國的耿耿于懷是可理解的,雖然國際主流社會對這個事件,完全沒有任何類似充滿想象力的“陰謀論”指控。
所以在朝鮮多日以來完全不理會馬方要求收回言論並道歉後,馬國終于宣布朝鮮駐馬大使爲“不受歡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限他在48小時內離境。
這可是馬國建國以來,第一次驅逐一位邦交國的大使。馬國外交部在其相關文告裏,特地爲媒體朋友及一般民衆,上了一堂簡短的外語與國際法的課。
該文告解釋了“不受歡迎人士”的意義,它是《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裏一項正式的外交行爲,是對駐在當地的某外國外交官所表示最嚴重的不滿的方式。它也時常被用來表達對派出該外交官的國家的行爲與政策的不滿。
被列爲“不受歡迎”的外交官,是不允許繼續留在當地的,派出國應傳召他回國或停止他在使館的職務,否則當地有權不再把他視爲使館的一員(即不再享受外交優惠與豁免權)。
之後,朝鮮基于外交對應(diplomatic reciprocity)原則,也宣布馬國駐朝鮮大使爲不受歡迎人物(雖然後者也已回國)。極爲諷刺的是,這是朝鮮在整起事件中所做出的唯一“符合”國際主流社會外交習俗的一項做法。
《維也納公約》可說是把“宣布某人爲不受歡迎人物”這項即有之外交做法正式規範化。即便“兩軍交戰”,但“不殺來使”,是東西方自古以來的一項不成文規定。
大家可能還記得數年前一部名爲《三百壯士》的電影,故事說到千年以前波斯大軍入侵希臘,波斯國王派出一名大使赴著名的“先軍”(這一點倒是與朝鮮的國策很像)城邦斯巴達去勸降,說了些“兩軍勢力懸殊、斯巴達如不投降可能亡國”的話。
不料倔強的斯巴達國王不但不領情,反而一怒之下,把波斯大使一腳踢入一個深井裏。這幕發生在現實裏,其實就等于正式宣戰。但在現代文明國際社會裏,即便兩國宣戰了,使節們還是應盡速被安排回國,而不是就地“解決”掉。
那通常哪類外交官,或換句話說,外交官通常做了一些什麽負面事物,才會被駐地國宣布爲“不受歡迎人士”呢?《維也納公約》裏說駐地國無需就此提供任何理由。但通常駐地國如沒有像馬國般,明言朝鮮大使針對馬國的言行不能被馬國接受,也會籠統地說該名外交官“從事了一些不符合他的外交官身份的事務”(activities incompatible with his diplomatic status)。
這些“事務”可就“包山包海”了,而且有時也頗爲有趣。它指的可以是某外交官做出了一些違反當地法律(雖然他享有外交豁免權),或與當地文化風俗不符的行爲。
▲世界那麽大,融合不容易
我還記得自己以前在某國際機構服務時,就聽聞過有某一個向來以中立地位著名的發達國家,在明知可能不妥,但可能是要展示其社會開放理念爲典範,竟然派出一位思想與行爲皆極爲“前衛”的大使,到某文化風俗極爲保守、在當時(以至現在)仍然被國際主流社會所排斥的國家(非朝鮮)去當大使。
不久後,該大使竟然數度公然地在駐在國的大衆視線裏,做出一些在現代開放社會裏會被認爲司空見慣、但在駐在國卻被視爲離經叛道、天地不容的“前衛”行爲。所以不久後,該大使即被駐在國宣布爲不受歡迎人物,其派出國也只好另派一位舉止更能爲駐在國接受的大使了。
不過,“不符合外交官身份的事務”更常指的是間諜或收集情報的行爲。在美國與蘇聯冷戰時期,雙方會經常破獲對方在本國所經營的間諜網絡,通常都會由以外交官身份掩飾的特務在操縱。這些特務通常會被宣布爲不受歡迎人物,限時出境。
▲(示意圖)
而特務外交官被驅逐的一方,通常也會“踢走”相等數目的對方外交官,以作爲外交上的一種報複,雖然這後一批外交官可能真的是很無辜的、沒有做出“不符合外交官身份的事務”。
即便蘇聯解體後,美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這種外交間諜戰仍然持續進行。去年底,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的政府便驅逐了數十名俄羅斯駐美外交官,認定他們從事幹預美國總統選舉的行爲。但俄羅斯總統普京卻選擇不相應地驅逐美國駐俄外交官,而是要觀察新總統特朗普的政府,在對俄政策方面是否會有所變化。
即便是在馬國國內,宣布某人爲“不受歡迎人物”這個做法,還是有在“內部”實施的。
▲中爲“不受歡迎人物”,前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
事關在當年的《馬來西亞協定》下,東馬的沙巴與砂拉越保有管制移民的權力,該兩州的首席部長都有權拒絕非該州州民者入境各自的州屬。多年來,常有西馬一些反對黨領袖在搭飛機抵達東馬後,在機場被告知首席部長已宣布他爲“不受歡迎人物”,而不准入境的情形發生。
▲東馬和西馬,在地理位置上相距甚遠
在這變幻無常的國際外交角力的舞台上,公理自在人心。馬國還是需要沉著地站穩立場,應對朝鮮一系列讓國際社會越來越看不過眼的外交手段和其他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