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眼按:據報道,兩名21歲的德國男生因在11月初闖入新加坡中部壁山的一處地鐵列車停泊場,並在車廂上亂塗亂畫,于11月20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捕,21日被引渡到新加坡。他們面臨的指控是擅闖禁地和在地鐵車廂上亂塗亂畫。亂塗亂畫毀損物品的罪名如果成立,相應的最高判罰是3年監禁或罰款2000新元(約合9500元人民幣),外加施以鞭刑,處罰數量可能3至8鞭。
十幾年前,有一美國男子在新加坡塗鴉,被法官判處鞭刑6鞭。當時,美國政府得到該消息後,美國總統出面求情,新加坡總理說:“看在美國總統的面子上,減去2鞭,但必須執行4鞭。”該美國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後來該美國男子說:“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新加坡”。
中國也有人受過此鞭刑,有一男子簽證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賺錢,後被警察查到,被判處4鞭,再被遣送回國,該男子後來說:“我想,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了,因爲它在讓我領略了天堂般的繁榮和富庶時,也讓我體驗了地獄般的痛苦與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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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鞭刑有多痛:一般三鞭就休克
(圖片爲示意圖,非實拍)
鞭刑對肉體的痛苦沒受過鞭刑的人是永遠體會不出來的,有的犯人會疼得小便失禁,有的會直接昏過去。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時獄醫必須在場,受刑超過三鞭的犯人在受刑後經常會休克(新加坡眼糾錯:沒有這麽誇張),有的癱倒在地,獄醫會把他救醒,給傷口迅速消毒處理。也有的犯人在受刑中會假裝昏死,但這騙不過獄醫。
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愈,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
親曆者說
”我閉著眼,咬著牙,等著第一鞭打下來。然後我聽見’啪’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裏流出來了。那種疼痛無法形容。那種疼痛無法形容,如果有比’慘’程度更深的形容詞,就該用那個詞。如果我在受刑時沒被綁著,我肯定會憑兩只手爬到牆上去。” 這是第一鞭的感覺。
”我已經嚇得不斷抖動,就像一片樹葉。然後我聽見鞭子呼嘯,就像木板打在一面牆上。一秒鍾後,我覺得刑鞭咬進了我的屁股裏。我嚎叫、掙紮,好像一只瘋了的動物。當時我想的就是‘跑’,如果我沒被綁住,一鞭能讓我跑一英裏……鞭子一下一下抽下來,一分鍾一下。最後一鞭打完,我頭昏眼花,癱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動,好像著了火。”
有的當地律師在談到鞭刑時說,”有當事人跟我要求,如果被判刑,我甯可多坐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 ,問他們爲什麽?他們說不想烙印上汙點,當然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
(新加坡眼從知情人士處得知,雖然心裏怕得要死,但一般犯人受刑時都會忍住不呼叫更不會哭泣討饒。這是因爲其他候刑人犯都在門外排隊,如果你喊叫了,就會被笑話不是硬漢。)
怎麽打:每一鞭的位置絕不重複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受刑時,罪犯一絲不挂,以彎腰的姿勢被獄警用結實的皮條牢牢綁在鞭刑架上,身體從胯部彎曲,臀部翹起(新加坡眼糾錯:請看下圖姿勢,罪犯並不彎腰)。犯人的下背部和腰部之間會被綁上一個墊枕或軟墊,以防刑鞭不慎打到這裏,傷了犯人的腎髒。
(圖片爲示意圖,非實拍)
鞭刑的行刑獄警都經過特訓。他們個個身材魁梧,肌肉結實,有些甚至是搏擊或武術高手。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盡全力,不須考慮受刑者的年齡和罪行輕重,要求一鞭下去,皮開肉綻。一個受過合格培訓的鞭刑官行刑,能讓每一鞭都打在不同的地方,而巧妙地避開已經打破的地方,後一鞭會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像機器般准確地在罪犯的屁股上整齊排列。
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新加坡眼糾錯:刑法明確寫著,鞭刑不分期。不能承受的,剩下的就不再打了,轉換爲徒刑加期。)。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新加坡眼糾錯:這個完全胡扯。誰見過這樣的照片? )。
整個鞭刑後,會使犯人的屁股99%皮肉都會破裂(新加坡眼按:那得看打幾鞭了。打24鞭和打3鞭還是不一樣的),能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而産生最小程度的永久傷害。
刑鞭和行刑環境
(圖片爲示意圖,非實拍)
新加坡獄中使用的刑鞭是藤條制成的。刑鞭的長度和直徑都有嚴格規定,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形象地說約有掃帚把那麽長,成年男子的小指頭粗細。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然後用消毒劑擦拭。監獄當局表示,這樣做是因爲幹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一旦斷裂,藤條上的木刺就會紮到犯人肉裏。行刑官在行刑前會在藤鞭上塗殺菌劑,以避免犯人受到感染。
鞭刑室非常寬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锃亮。在房間盡頭有一列桌子,監獄官員坐在桌子後監督行刑。
在房間的另一頭立著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頭制成,相當牢固。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制底座。犯人將被赤條條綁在刑架上,兩位獄警分立兩側伺候。
打鞭時,外人以及其他囚犯都不得在場。在場的人物除了受刑的犯人和行刑官員以外,還有幾名獄警、醫護人員。偶爾,會有一些高級監獄官員在場當見證人。
適用鞭刑的罪行
在新加坡法律中,一共有超過30種不同的罪行都適用鞭刑,其中包括:
劫持人質/綁架、暴力搶劫、團夥搶劫,並導致受害者喪命、非法吸食毒品、破壞公物(包括在公共場所的牆上噴塗油漆)、騷亂、性侵犯(新加坡眼按:嚴重非禮)、非法擁有武器(包括長刀、匕首等)。
鞭刑對以下罪行是強制性的:
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即必判鞭刑,不能減免。包括:強奸、非法走私或販賣毒品、非法貸款(協助債主騷擾債務人也一並同罪)、非法入境或簽證過期非法滯留90天以上等。
法律基准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項說明有關鞭刑的條例:
1、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歲,並且由醫療官員證實身體狀況合適後才可以被執行鞭刑。
2、罪犯同一時間只能被執行24下鞭刑,不論他罪案的數量。
3、若犯人未滿18歲,他一次最多可受鞭刑10下,但是刑鞭會比一般的輕一些。未滿16歲的男生只能由最高法院判處鞭刑,地方法院以及青少年法院無權將他們判處鞭刑。
4、死刑犯是不會被執行鞭刑的。
5、刑鞭的粗度不可超越1.3厘米,長度不可超越1.2米。
例外
根據新加坡法律,以下者是不會被判鞭刑的:
女性、被判死刑的犯人、50歲以上的男性、由醫療官員證實身體狀況不適合受鞭刑的犯人
其他
1、受過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許在新加坡軍隊中服役的(新加坡眼糾錯:沒聽說過這條。暫時無法證實真僞)。
2、官方不會預先通知被判鞭刑的犯人他們幾時會受刑,只會在行刑當天才通知他們。
3、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髒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均只有6人。
4、姑娘擇偶,先得掀開男方衣服,驗過有無鞭痕。倘有鞭痕,斷無婚配之理(新加坡眼糾錯:各位身在新加坡的男生誰被扒褲子檢查過?)。
5、在其它國家,經常有很多人誤以爲在新加坡售賣或食用口香糖會受鞭刑。但實際上新加坡政府雖然禁止口香糖,可卻從未把售賣或食用口香糖定爲適用鞭刑的罪行,犯法者頂多只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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