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自從我們前幾天的推文,簡略介紹了新加坡的挂花場之後,不少讀者表示想多了解相關知識。今天我們整理的這一篇歌星自述片段,希望能幫助你了解一二。錯漏之處,歡迎大家指正。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聽說可以到新加坡起做花場,因爲以前對花場的概念算是有些知曉,又了解到新加坡這個國家的治安尚算良好,最值得考慮的是,新幣比人民幣值5倍,而且對方公司承諾,包住,絕對安全,做的好的月入過萬,差一點的至少都是五六千。
當時想得很天真,我就當自己是差的吧,一個月節約點,存4000,也就是2萬人民幣,簽證的時間是半年,6個月下來,我至少也能存個十萬。當時遇上我那段日子心情也不太好,想想不如趁著年輕,出國當長長見識也好吧,多重考慮之後,把自己的照片等資料發過去,等待回音,半個月之後,簽證就下來了,我也立馬訂好了去新加坡的單程機票,當時訂的價格貌似是2600多人民幣。
在准備去的日子裏,我按照對方公司的要求,到處去婚紗禮服店准備公司需要的禮服,公司的要求是:至少4套拖地禮服,顔色也有要求,還要一套旗袍。我跑去試禮服,簡直不敢直視啊,像我們這種平頭百姓何時穿過像明星一般的拖地禮服,若不是因爲去花場,我想我一輩子都沒機會穿穿這樣的禮服。按照公司的要求,准備好禮服大概花了3000元左右,再加上給中間經紀介紹人的5000元,總的投資成本花了我一萬左右。
這個錢我算是比較有心理准備的,因爲之前在考慮的時候多方打聽,經紀人也多方面介紹,也都差不多是這個價格,所謂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當時就該花花了。誰又會知道,我抱著有投資才有回報的心態,卻差點連老本投資都沒有撈回來。
飛機起飛,我在深夜的高空爲自己加油。自小父母離婚,家境不佳,早早外出工作補貼家用,從服務員到業務員再到自立門戶做生意,卻因爲經驗不足而宣告失敗。也許人生,就該如小強,跌倒再爬起來,從哪裏都是起點。
到達新加坡,是淩晨,記不清是幾點了,出了機場,新加坡的整潔幹淨是第一眼印象。因爲提前有聯系,所以有安排人來接機。接機人把我載到住宿的地方,也就是宿舍,從外面看,只是簡單的二樓而已,結果一上樓,我就有點驚了。
樓上三個房間,所謂的房間,其實就是隔板隔出來的而已,每個隔間裏只有幾平米,放著上下高低床之後空間就所剩無幾,其中一間隔的大一點,放了三個高低床,裏面那叫一個亂,每張床上都亂七八糟。地下也髒兮兮,有張小桌子上亂七八糟擺滿一些化妝品,吃剩的泡面之類。。當時有點小郁悶,這個環境,難道就是公司承諾的包住麽?
順便交代下~~歌星的收入怎麽算,一般客人挂花後,公司與歌星四六開,或者三七開,我簽的這家公司是三七開,每個月有7000新幣的任務,也就是說,你如果做不到7000,公司就四你六,過了7000,就是公司三你七,還有上12000的,公司二你八,總的來說,制度希望你努力,越多越好。
公司的制度,每天八點准時上班,遲到扣50新幣,第二次扣200,第三次扣400.每天淩晨四點下班,不得早退。沒有假日,如果生病,需要出示醫生的病條。每個月做到18000新幣獎勵一天休息日。
哇,我當時聽到這個制度覺得會不會有點太苛刻了?但聽說新加坡人敬業嚴謹,想想也就算了,心想別人都可以,我又爲什麽不可以。
第一天上班,就讓穿上一套工作服,難看呀,上身紅色裹胸,下身黑色泡泡裙,布料顯的很廉價。 每一天上班,每個歌星要上去唱四到五首歌,輪著來,我第一次上台,真是緊張,但我盡量顯的淡定,還好頭頂附近有個電視,放著自己選好的歌,于是就像平時唱KTV一樣就唱了。適應力比較強的我很快就知道上台的要領,反正又不是專業舞台,只要上台不要叉腳,話筒不要拿太高,也就都像那麽回事吧!
經理是個四十來歲的女的,都叫她平姐。平姐見我新來的,帶著我見了我在新加坡認識的第一個客人:來哥。來哥大概四五十歲,我過去和他敬了杯酒,經理就叫我在來哥旁邊坐下,我心想,這不就是陪酒嗎?草!還假情假意的先握個手,什麽世道! 但想歸想,畢竟入鄉隨俗,想著過來時的勞心准備,還是給自己加油吧。
不一會兒,我就上去唱歌了,唱歌的時候來哥並沒有送花給我,下了台,平姐叫我繼續坐過去,我說我不想去了,來哥一直喝酒好厲害。平姐教導我:不要這麽現實,你才過去一會他肯定也要觀察你的,這邊的客人挺精的,不要小看他們。
于是我只好又去了。到了晚上12點,全場歌星一起上台排排唱,一個唱歌,其他在背後拿個扇子扭著腰身伴舞,每一個輪著來,輪到我的時候,突然全場響起了刺耳的哨聲,原來是場上的服務員每個都備有一個哨子,若是有歌星被放禮炮,通常500起放,服務員們都立馬賣力的吹啊吹,提醒大家客人的豪氣與大方。然後放禮炮,嘭的一聲嚇了我一跳,接著一個服務員上來,笑眯眯的爲我帶上皇冠,並披了一個大紅色的500的斜挂條。當時在台上還有點懵,但心裏飛快計算著500新幣就是2500人民幣,按分成自己應該拿多少。
後來還有兩場單人唱,來哥分別都送了200和100的花,于是第一天上班,我就掙了800新幣的花。回宿舍後,再看看亂七八糟的環境,心裏也沒有那麽堵了。
每天日夜顛倒、兩點一線奔波在宿舍到歌廳之間,並和來哥的周旋之下,好不容易等到發工資,我每天吃飯坐車還算比較節約,上班做巴士去,下班和別人拼車回宿舍,吃飯自己買都是盒飯,兩塊新幣一盒。但也都快彈盡糧絕了。
我統計出我的當月業績是7000多一點,心裏計算著七七四十九,扣除500簽證費,這個是提前就講好的,老板幫你辦簽證,你是要出簽證費的,還要上些稅,總的4000我要領吧!
好不容易輪到我,興沖沖的跑去辦公室,老板娘先讓我坐,先表揚了一下我,說我來的時間不到一個月就已經完成7000了,不錯,努力。然後飛快的算給我看:你的業績7000,分成下來是4900,簽證費500,稅收300(只是大概,我忘了具體數額),罰台費1000,服務費100,挂花400.。。。。。。。。還有很多費用我都記不清了,因爲老板不會出任何工資詳單給你,只是講一遍就好了。
總的算下來,我該領的工資是2100來點,當時就懵了。還在發呆的時候,老板娘說,有意見嗎?沒意見簽字,領錢。
我當然有意見了!立馬指出一些我爲什麽要扣的錢?她同樣飛快的解釋,原來我有台沒有訂到,給我罰款是1000,服務員的服務費每個歌星要扣100,有歌星作秀我們還強制性必須挂花,一人至少100。還有很多扣的我都忘了,因爲老板娘嘴太厲害了,霹雳巴拉一大堆,你稍微多問兩句,她立馬顯出一副你很麻煩的語氣。
就這樣,我糊裏糊塗的領了2100新幣。 回到宿舍後,收租金的來了!您沒看錯!收租金。公司承諾的包住成了包你有住處。 收租金的小N,是老板娘的親戚,據說每個月發了工資立馬來給歌星收租金,你要是說沒錢,不好意思,人家連你領了多少都清楚的知道。租金是600新幣,貴的嚇死個人。
有的歌星說想搬出去租房子,可是,在新加坡,房子不好找,租金也確實貴,最主要的,要有本地人的擔保。 于是很多都將就了,反正下班還可以一起拼車,不然自己打車也需要十來塊,爲了節省開支,通常都是4個人一起做一輛車。
好吧,我付了房租,算了算當月的生活費,再節約也需要300新幣,添了一些必備品,買了兩件長袖,好不容易存了500新幣起來。
作秀是歌廳爲促進銷量准備的固定橋段。
接舞廳通知,該我作秀了。作秀原來是需要自己投資的,要請兩個伴舞DANCE,一個150新幣,還要請化妝師,租服裝,又需要兩三百塊。
好吧,只好把之前存的錢拿了出來投資進去了,DANCE提前一天來練幾個舞蹈,自己提前選好自己要穿什麽衣服,租衣服的地方有好幾家,我選了一家跑去一看,兩三間屋子,無數套,自己去選,而這些都是依賴花場的女孩們生存的,生意很好,話說還真的有的有點像開演唱會的感覺啊,除了必須預約,到作秀那天有專人把衣服給你送到場子裏,還有專人親自提個箱子來給你化妝。
來給我化妝的那個化妝師跑的氣喘籲籲的樣子,她說今天我是第4個,一會兒別的場還有4個,我問她每天都這麽忙嗎?她說不是每天都這麽忙,但每天都有的化,從這點就知道,去往花場的女孩有幾多。
因了最近認識的發哥,以及其他哥的支持,作秀還算成功,8000多一點。經理惋惜的講,是和我同場作秀的小X實力太弱了,如果有人PK,你的花不止這些。 不過,我已經很滿足了。作完秀我回去一算,高興了,加上秀的業績,我的業績破萬了,到13000多,心想這個月總算熬出頭了。
第二個月的作秀加上業績是13000多,以爲第二個月便沒有第一個月七扣八扣這麽厲害。可是等到領工資的時候,我才知道,我們都確實太小看我們老板娘了。
領工資由老板娘全權代理,沒有財務,沒有工資詳單,甚至押金都只是手寫一張:押金1000。領工資是在我們淩晨4點下班的時候再被一個一個叫到辦公室裏去,領工資那天,很多人早就彈盡糧絕了,都在那裏苦苦守候著。
先是服務員,然後經理,最後才是我們,而且有些進去的還會一直談,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讓我漸漸感覺領工資像是討工資。 在等的時間裏,一些歌星疲憊的倒在沙發,甚至一些睡著了。 不知過了多久,我看到小X,就是那個跟我一起作秀的女孩,兩眼無神的出來了。
她秀只作了3000多,差一大截全在工資裏扣,怎麽扣的我不清楚了,反正別的歌星問她領了多少之後,她用連自己都不肯相信的語氣說:領了500,這還是預支的生活費,我現在還倒欠公司2000多。
我愣住了。我從十多歲做服務員做業務員打工開始,還從沒聽說過打工者倒欠老板錢的。
終于輪到我了。進去之後,老板娘依舊先評論兩句,聽她的語氣,我本來還可以做的更好,她比較看好我,讓我繼續加油。我聽不進去這些了,腦子裏只想著你還有什麽可以扣的呢。
我默默的等著她開金口,最後終于說到工資了,還是噼裏啪啦念一遍,當然我現在只記得大概了。什麽罰台費,買酒費(因爲自己爲了掙花也需要送酒給客人,歌星買酒全部原價),服務費,稅費,互挂花費(這個是歌星與歌星之間作秀的時候,必須你給我挂,我也要還給你,其實挂來挂去有什麽意思?收成的都只是公司而已。)等等等等費用算下來,好吧,押金扣了1000起來之後,我該領2700多。
如雷轟頂。
合著她只是每個月發基本生活費而已。歌星爲了掙花,都快成專業戶的坐台女了,不僅如此,還要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陪吃陪玩也只是爲了讓客人送點花,而這些花呢?全被公司這個無底洞生吞下去,難道就因爲我們在異國他鄉所以可以隨意受人支配嗎?
當這些想法清楚的出現在我的腦海裏,我決定了,放棄,盡快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