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在11月提交關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報告書,報告我國在照顧兒童權利和福利方面所取得的進展。當局昨天起至下個月中,公開邀請公衆提供對草擬報告書的看法。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文規定兒童在經濟、社會、民事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權利,簽署公約的國家須定期向聯合國委員會提交報告書,報告本地維護兒童權利所采取的措施。
我國是在1995年簽署公約,並在2003年首次提交報告書。我國之後在2009年提交第二及第三期報告書,接下來會在11月向委員會提交第四和第五期報告書,報告本地在過去八年取得的進展。
草擬報告書涵蓋加強法律保障、兒童教育、防止兒童暴力以及照顧殘障兒童等八個方面的相關內容。
法律方面包括修訂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回教法執行法令和雇傭法令,當局也制定防止騷擾法令以及學前教育發展中心法令。
我國也通過今年推行的第三個殘障服務總藍圖以及2012年簽署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多方面照顧殘障者的需求。
其他進展包括提高公衆對家庭暴力的意識、提供更多家長負擔得起的優質嬰兒護理和托兒中心服務,以及爲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援助。
教育方面,政府則建立更多多樣化教育途徑,以迎合不同兒童的能力水平,另外也宣布從2021年起改革小六會考積分模式,爲學生營造更輕松及更有創意的學習環境。
有興趣深入了解草擬報告書內容,可上民情聯系組網站www.reach.gov.sg閱讀詳情。
想提意見或反饋的公衆,可在9月15日下午6時前電郵到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