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裕尼—後港市鎮會(AHTC)理事符策涫遭訴方律師質疑沒有主見,在委任FMSS和免除招標等事項上“毫無疑問地”支持工人黨議員的決定。
本案第五答辯人符策涫(41歲)昨天下午上證人欄,接受訴方律師文達星的盤問。針對委任FMSS過程的提問,符策涫指他是在2011年6月9日的第一次市鎮會會議上,得知原管理代理CPG要求解約,並在8月1日交出手上工作。
在同年8月4日的第二次市鎮會會議舉行前,他相信CPG還是管理代理,並不知FMSS已開始接手後港區的市鎮事務。FMSS是在市鎮會第二次會議上,獲得理事們正式委任。
符策涫沒有印象是否有人在會議期間就免招標事項發問,引來文達星追問當時有三年理事經驗的他,爲何沒深究在兩個月內招標的可能性。
符策涫答說,在兩個月內招標“具有挑戰性”,並指出他在自己組織中的經驗,整個招標過程可能需要長達三四個月。
他補充,他相信議員們已“深思熟慮”,加上時間有限又涉及關鍵事項,他同意不招標的決定。
文達星回擊:“所以你相信當選議員已經考慮過這個問題,准備毫無疑問地接受他們的決定?”
符策涫否認,強調自己也作出獨立思考。他也說,市鎮會已授權時任市鎮會主席林瑞蓮做主。
符策涫于2008年開始在前後港市鎮會擔任理事,隨著該市鎮會在2011年大選後重組爲AHTC,他繼續擔任理事。他在宣誓書中說,自己沒有管理市鎮的經驗,一路來是“邊做邊學”。
他和本案第四答辯人蔡誌泓(33歲)事發時是招標及合約小組委員會成員,訴方因此認爲他們也必須爲AHTC的部分損失負責。
畢丹星在宣誓書中透露,雖然是委員會成員,但兩人沒有獲得額外酬勞,身爲理事的他們每月只得300元象征性酬勞。
工人黨主席林瑞蓮早前說,他們二人是居民義工,在她的邀請下加入市鎮會,她對他們也被起訴感到費解。
符策涫目前還是理事之一,蔡誌泓則已在2016年底卸下理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