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表示,被告羅伯特阿裏安多原本不認罪,使得案件須進行審訊,控方花了16天讓五名團員上庭供證,而五名團員的供詞與案情一致,被告卻在審訊21天後突然認罪,明顯不是後悔,而是覺得證據確鑿才改而認罪,整個過程也浪費法庭資源。法官同意控方立場,並訓斥被告沒有作好領隊的責任,魯莽行爲造成嚴重事故。
泛島快速公路高架橋坍塌案中的專業工程師帶領五名新手組成的設計團隊,卻以估算錯誤的藍圖展開建造工程。法官訓斥被告身爲領隊卻沒有履行責任,魯莽行爲造成一死10傷嚴重事故,判他坐牢86周和罰款一萬元。
事故發生在2017年7月14日淩晨3時30分,興建中的泛島快速公路(PIE)高架橋部分結構突然坍塌,造成中國籍客工陳銀川(31歲)喪命,另外10名員工受傷。
涉及此案的印度尼西亞籍專業工程師羅伯特阿裏安多(46歲)面對五項控狀,包括抵觸建築管制法令和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在審訊中途認罪,昨天被判刑。
以估算錯誤藍圖展開建造工程
庭上揭露,被告負責帶領五人“新手團隊”,其中負責設計坍塌部分的工程師王冠林是第一次設計高架橋藍圖。被告深知團員缺乏經驗,卻沒有給予適當指導,結果每個人設計的枕梁寬度有所不同。被告拿到藍圖後,沒有審核便批准上交。
被告隨後發現高架橋出現裂痕,也深知“設計錯誤”,卻沒作出適當的應對措施,也未經當局批准就擅自指示承包商進行工程,枕梁最終不勝負荷坍塌。
控方表示,被告原本不認罪,使得案件須進行審訊,控方花了16天讓五名團員上庭供證,而五名團員的供詞與案情一致,被告卻在審訊21天後突然認罪,明顯不是後悔,而是覺得證據確鑿才改而認罪,整個過程也浪費法庭資源。
法官同意控方立場,並指被告應對自己造成的結果付出相應的代價,並訓斥被告沒有作好領隊的責任,魯莽行爲造成嚴重事故,導致一人死亡和10人受傷,傷勢包括腿、骨盆和脊椎蒙受擦傷、撕裂傷和骨折等。其中傷勢較重的兩人難以再找工作,甚至患上懼高症,也會不斷回想事發過程。
除了被告,承包商OKP和另外四人也被控上庭。OKP被判罰款一萬元,OKP董事胡土發(51歲)被予以有條件警告後,判無事省釋。另外,核查師梁邵宏(61歲)認罪後,被判坐牢六個月,他有意針對刑罰上訴。項目總監余志強(49歲)和項目工程師王喬海(31歲)的案件則還在審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