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表示,警方需兩周時間完成調查,指被告預料面對更多控狀,包括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法官批准被告以2000元作個人擔保,但指出若下次他面對罪行嚴重的新控狀,可能需要由其他人擔保。案件展期至7月9日再過堂。
“披麻戴孝”追債公司老板爲向工程公司追討17萬元屢出新招,被捕還不放棄,涉嫌上周五穿著印有公司董事照片的衣服,身挂布條,手機播音樂“遊街”,事後再次被捕,昨天被控上法庭,面對公共滋擾罪名,可能還會加控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罪名。
被告白豐偉(59歲)爲了向宏茂橋工業區的某家工程公司追債,上個月五天內四度上門,其中三次披麻戴孝,提著擔幡出現在欠債公司門外,又跪地又磕頭。
他過後和另一名47歲男子在5月31日被警察逮捕,但是他並不放棄,涉嫌上周五(21日)再出新招,穿著印有公司董事照片的衣服,並且身上挂著印有公司董事樣貌的布條,在下午4時30分左右到該工程公司的門前討債。
警方後來將他逮捕,昨早將他押上法庭,以一項公共滋擾的罪名提控他。他出庭面控時穿著普通的衣服,面容憔悴,頭發淩亂。
控方表示,警方需兩周時間完成調查,指被告預料面對更多控狀,包括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
法官批准被告以2000元作個人擔保,但指出若下次他面對罪行嚴重的新控狀,可能需要由其他人擔保。案件展期至7月9日再過堂。公共滋擾罪名如果成立,最高刑罰是1000元罰款。
裝修公司考慮找律師 幫追債人打官司
委托白豐偉追債的裝修公司受詢時表示,考慮找律師幫他打官司,也會繼續請他追債。
公司代表堅稱,公司有權找人追債,力挺白豐偉,強調他不打人,也不破壞東西。
“欠債就是要還錢,我們有權找他討債。”
裝修公司負責人之前曾說,公司承包安裝三棟公寓的水管、水喉和廁所等,按要求進行額外維修,但對方拖欠款項不還,也因爲“小公司請不起律師”,才找上追債公司。
被追債的建築公司黃姓老板(48歲)昨早受詢時透露,白豐偉上周五是跟另一名男子來到公司門口。“我當時不在,員工看到他們並報警。他當時自己在拍視頻和照片,待了10多分鍾後就離開。”
“我前幾天已申請到個人保護令,反正見他一次報警一次,剩下的就交給警方處理了。”
黃老板之前受訪說,承包商完工後沒提供保修服務,還向他索取不包含在合約範圍內多個項目共17萬2960元的收費,所以他不會償還,也已通過律師發信給承包商,但對方沒有回應。
白豐偉在5月31日被捕後,曾接受《聯合晚報》采訪,他說,既然警方認爲他披麻戴孝追債不適合,他下次會穿“比較好看”的衣服去收賬。
本月6日他稱建築公司已經去“膩”了,決定到建築公司老板的公寓外遊行,他戴帽子口罩上門,騎插滿自制海報的腳踏車。有的海報還貼滿冥紙,有的寫“把血汗錢還我們”,也貼上建築公司老板的照片及住址。
從本報取得的兩段“遊街”視頻中,只見他身上挂滿公司董事的照片,徒步走到公司,還在宏茂橋一帶走動,路經人潮洶湧的宏茂橋地鐵站。爲了吸引民衆目光,他還用手機播放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