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青年當“替身”強奸輔警的女友,被蒙眼與捆住雙手的女友以爲自己在和輔警做愛;爲了不讓青年的腿毛“露餡”,兩人還特地讓女友在床上穿絲襪。
高庭法官指出,盡管輔警才是主謀,但青年在案件中扮演“輔助”角色,判他坐牢17年10個月,加鞭笞14下。
根據《聯合晚報》早前報導,24歲的被告斯哈裏被控強奸、性侵和非禮等10項控狀,不認罪的他在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周五(14日)接受判刑;法官下判時另考慮一項被告傳播猥亵影片的控狀。
審訊揭露,輔警與女友于2014年9月在交友應用上結識,兩個月後開展戀情,拍拖期間經常發生性行爲,偶爾上酒店開房。
2015年間,輔警在網上結識被告,兩人大聊性話題,過程中輔警建議被告與他和女友玩3P性愛遊戲,但不可讓女友知道有其他陌生男子在場,她必須全程以爲自己是和輔警在性交。
被告擔心自己腿毛比輔警多,可能讓他女友起疑,于是與輔警討論如何不“穿幫”,包括讓女友穿上絲襪,做愛過程中不可說話,以及確保女友的雙手綁上,無法觸摸被告的身體。
兩人計劃好後,于2016年4月29日和同年8月6日,在兩個不同的酒店與女友開房,由被告先強奸女友,輔警才接著“上陣”;第二次案發時,女友發現有異樣,趕緊拆下眼罩,驚見陌生男子與她發生性行爲。
被告與輔警過後被酒店職員攔住和遭警方逮捕,輔警已認罪和被判坐牢19年11個月及打鞭24下。
法官說,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也沒有案底,才決定判他比輔警輕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