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鴻年指挂牌公司萊佛士教育主席兼總裁周華盛沒履行承諾找買家收購股份,使他蒙受2655萬元損失。高庭法官指出,飯局是爲讓兩人重修舊好,非談生意的正式場所,而且身爲有經驗的商人,兩人不可能在沒有律師參與的情況下,立下一筆涉及6000萬余元的售股交易。
本地富商黃鴻年起訴10年好友周華盛,指後者違反在一場香槟飯局上手寫的“協議”字條,沒有履行承諾找買家收購股份。高庭法官判黃鴻年敗訴並指出,飯局是爲讓兩人重修舊好而辦,非談生意的正式場所,而且身爲有經驗的商人,兩人不可能在沒有律師參與的情況下,立下一筆涉及6000萬余元的售股交易。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擁有“股市金手指”之稱的黃鴻年起訴挂牌公司萊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主席兼總裁周華盛,指後者違反協議導致脫售股份計劃泡湯,黃鴻年要求周華盛賠償他因無法脫售股票而蒙受的2655萬元損失。
官司去年9月在高庭開審,黃鴻年與周華盛皆出庭供證,兩人分別請到高級律師文達星與楊康海代表他們。高庭法官李兆堅審理後,本周一(24日)發出書面判詞,裁定黃鴻年敗訴,周華盛無須做出任何賠償。
周華盛是萊佛士教育創辦人,連同妻子是公司大股東,持有33.58%股份。黃鴻年及他名下的黃鴻年美術館則是第二大股東,持有約12.88%的股份。兩人是結識長達10年的好友,連同家人不時一起出國,周華盛夫妻與黃鴻年的妹妹黃秀花也是朋友兼鄰居。
黃鴻年稱,2017年9月底,萊佛士教育在他不知情下宣布私下配售新股計劃。這意味著他當時所持有的股份會被攤薄。他隨後致函董事局,要求召開股東大會,投票表決是否罷免周華盛所有公司職務。兩人的關系在那時候鬧僵。
字條只是象征兩人已和好
同年10月16日,兩人在黃秀花的洋房碰頭和吃晚飯。周華盛稱,當時氣氛友好,大夥兒邊喝香槟邊聊天。針對萊佛士教育的分歧,兩人立下一張字條,內容爲雙方達成共識,由周華盛幫忙尋找買家,以每股0.44元的價格,在同年11月15日之前買過黃鴻年的股份。
按照計算,買家會以6012萬元買過股份。兩人在字條上簽字,接著舉杯慶祝。黃鴻年也同意向董事局撤銷罷免周華盛的提議。
事後,周華盛幫黃鴻年牽線,找到一名有意買下股份的潛在買家,但黃鴻年卻提出諸多條件,導致交易告吹。訴方稱,黃鴻年因沒能在協議好的價格脫售股票,虧損估計介于1503萬元至2655萬元之間。
不過,李兆堅法官同意辯方的立場,證據顯示10月16日的飯局,是爲讓黃鴻年與周華盛化解恩怨而舉辦的私人聚會,所簽下的手寫字條是用來象征兩人已和好。
法官說:“周華盛與黃鴻年都是有經驗的生意人。倘若這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協議,身爲商人的他們會指示律師草擬協議,以確保內容表達准確。但他們沒有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