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申訴,三年內爲陪酒女花了10萬元,一場疫情導致自己生意陷入危機,豈料陪酒女竟疏遠他,因此欲索回包養費。
旅遊業男商人大維(假名,52歲)近日聯系上《新明日報》,稱于2018年,在如切一帶認識了在KTV工作的35歲“陪酒女”,對方來自福建。
大維出示彙款證明以及自己跟陪酒女的合照。(劉啓成攝)
“開始時,我除了每次給100至200元的小費,也請對方吃飯和送禮物。”
大維表示,女郎起初對自己關懷備至,聊天問候,還會煲湯給他喝。
“她每天放工回家還會報平安,甚至提醒我過年要多回父母親家陪伴長輩。我也帶過她見母親,大家相處得不錯。”
不久後,大維向女郎表示,想要與妻子離婚,再迎娶她過門。“她表示我們年齡相差太遠,怕父親不同意,之後又對我說,只要我能好好照顧她,會嘗試說服。”
過去3年來,大維稱對女郎幾乎有求必應,無論是對方在家鄉欠債,又或者需要錢裝修時,他都會掏腰包,每次給300至6000元不等。他也向記者出示了近40張彙款記錄,稱前後彙了4萬多元給女郎家鄉的銀行戶頭。
“加上送的禮物,我在她身上花了整10萬元。”
好景不長,疫情暴發後,大維的旅遊業生意嚴重受影響,收入從每月1萬多元,變成目前的1000多元。“當我不再給錢她時,她就跟我疏遠,連普通朋友見面吃飯也不肯應約。現在還說要找一個跟自己年紀相若的人爲伴。”
陪酒女:從未答應結婚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裏”
《新明日報》記者聯系上涉事的陪酒女,她表示大維追求了8個月,才答應跟他在一起。
“我從一開始就明確表明,雙方相差20歲,我不可能跟他結婚,也不會介入他家庭。”
關于彙款和送禮一事,她坦誠說,自己曾跟商人說每月需要一筆生活費,對方自願付出。
她也說,這次是商人自己提出分手,但又繼續糾纏,還曾拿著照片到她工作的地方說閑話。
“他活在自己世界,讓我無法跟他相處。我也會依仗法律保護自己。”
她認爲商人分手後的舉動,以及提出的兩個條件很不可理喻。
記者:吳睿明
攝影:劉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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