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教師對德士司機動粗一案,洋教師被判表罪成立,答辯時稱爲了護自閉兒,才會推開德士司機。
《新明日報》連日報道,加拿大籍被告肖恩·羅斯(51歲)被指在2019年2月14日傍晚5時許,在湯申大廈的德士站推和踢一名德士司機魏英周的胸和大腿,抵觸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
法官昨日(29日)判被告表罪成立,被告上證人欄進行抗辯,在辯方律師引證下供稱兒子患有自閉症,自己當時想保護兒子、遠離司機,但對方卻一直嘗試靠近,並阻止他離開,自己想讓對方退後才會推開他。
他也稱,因爲司機把手放得很靠近他的臉,他才會推開對方,加上司機嘗試阻擋他拿東西,在他取包包時拉了他的手臂,他才會反射性地踢了對方的大腿。
他指司機與他拉扯包包,導致物品散落一地,司機反複踩踏在東西上,還扯走他的黑色雙肩包,不讓他離開。
被告也說,保安沒有跟他說話,也沒人阻止他離開或告訴他要等警方到來,他並沒有嘗試離開和逃避。他也稱自己在涉案後曾四次出國,但都回到了新加坡,顯示他沒有要逃避。
他重申,他事發時只一心想要保護自閉症兒子,並稱過後花了三個星期才讓兒子平靜下來。
庭上多次反嗆主控官
控方表示,警方大費周章,通過被告的購物袋,追查到他簽名的收據,再通過網上搜索才找到並聯系上他任職的學校,花一個月時間才成功追查到他。
控方指出,因此當時司機不讓他離開,怕追查不到他的擔憂是合理的。控方在盤問時指被告是先動手的人,被告則多次反嗆主控官,還反問他問題,主控官多次重申,證人是來回答問題而不是發問,並指被告一直躲避問題。
審訊已結束,案展12月27日,法官屆時料作出被告是否罪成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