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小編將結合近期企業咨詢頻率較高的幾個問題,繼續爲大家解讀RCEP與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以下簡稱“中澳自貿協定”)原産地規則的區別及運用。
問題1:我公司的産品憑中澳自貿協定原産地證書在澳大利亞已經可以享受零關稅了,RCEP還能比中澳自貿協定更優惠嗎?
答:除了關注關稅外,企業還應該積極關注RCEP、中澳自貿協定的原産地規則。同樣是可獲零關稅的産品,不同自貿協定對産品原産資格的判定標准並不相同。企業可以選用最有利的標准以使産品獲得原産資格,從而獲取原産地證書以便在進口國申請享受關稅優惠待遇。
問題2:我公司生産的玩偶(HS編碼:9503,原材料如下表)出口澳大利亞,應該申請中澳原産地證書還是RCEP原産地證書?
答:
情況一:玩偶(HS編碼:9503)在中澳自貿協定項下的原産地標准是:從任何其他品目改變至本品目或者區域價值成分不低于40%。
在玩偶的生産過程中使用了進口的玩偶眼睛(HS編碼:9503),不符合稅則歸類改變規則,並且玩偶眼睛的價格超過了産品FOB價的10%,不適用微小含量規則。經計算:
綜上所述,該玩偶不符合中澳自貿協定原産地標准,貴公司不能申請簽發中澳原産地證書。
情況二:玩偶在RCEP項下的原産地標准是:品目改變或區域價值成分40。RCEP的累積規則規定,生産中使用的RCEP其他成員方原産材料視爲産品生産所在成員方的原産材料。因此,來自于韓國、新加坡和日本的原産材料均視爲中國原産。生産中使用的進口人造毛發與玩偶不屬于同個品目號,産品符合稅則歸類改變規則。經計算:
綜上所述,該玩偶符合RCEP項下該産品的任一原産地標准,貴公司可以申請簽發RCEP原産地證書。
海關提示:
在判定産品中澳自貿協定、RCEP原産資格的時候有兩個規則千萬不要忽略:微小含量和累積規則。中澳自貿協定和RCEP允許的微小含量都是10%以內。中澳自貿協定累積規則是中國和澳大利亞雙邊累積,而RCEP是15個成員方之間累積,大大降低了産品獲得原産資格的門檻。
問題3:我公司計劃進口韓國的開心果進行分級挑選裝瓶後再出口到澳大利亞,這種加工是不是屬于微小加工,産品能不能獲得原産資格呢?
答:中澳自貿協定關于微小加工和處理的規定有6條細則,主要包括包裝、過濾、篩選、裝瓶、粘貼標記和拆卸等方面。而RCEP關于微小加工和處理的規定有11條細則,較前者增加了稀釋處理、産品拆分、抛光上漆、屠宰動物和植物去皮去核等項目。
貴公司對開心果進行分級挑選和裝瓶的處理在中澳自貿協定和RCEP中都屬于微小加工,産品不能獲得中國的原産資格。
海關提示:
RCEP對屬于微小加工和處理的情況規定更具體,包含的加工或處理也更多,比中澳自貿協定的規定更嚴格。企業對非原産材料進行的生産或加工必須超出微小加工和處理的範圍,否則貨物無法獲得原産資格。
問題4:聽說RCEP規定了企業可以自己開具原産地聲明,是不是就不用申請簽發原産地證書了?
答:原産地證明包括原産地證書和原産地聲明。企業申報進口時只需提供其中一種即可享受優惠稅率。
海關提示:原産地聲明必需由RCEP出口成員方經核准的出口商開具。出口商經核准後便可自行開具原産地聲明,可無需申請原産地證書。
問題5:我公司出口的貨物經常在新加坡進行分拆後發往澳大利亞、墨西哥等國家。根據RCEP規定,此類情況是否可以申請簽發背對背原産地證書?
答:RCEP首次提出了背對背原産地證明的概念,是指在一成員方中轉或者複出口的原産貨物,未經過除裝卸、儲存、拆分運輸等物流操作、重新打包、根據進口成員方法律要求貼標以及其他爲運輸貨物或者保持貨物良好狀態的必要操作之外的處理,該成員方的簽證機構、經核准出口商可以依據初始原産地證明正本簽發或者開具新的原産地證明,用于證明貨物的原産資格以及原産國未發生變化。
貴公司的貨物在新加坡僅經過了拆分,出口至澳大利亞可以按相關規定辦理背對背原産地證明。而因爲背對背原産地證明只適用于RCEP成員方之間,所以貴公司提到的拆分後出口至墨西哥等非RCEP成員方的貨物不可以辦理背對背原産地證明。
來源:廣州海關關稅處、佛山海關駐禅城辦事處、廣州海關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