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爲新組屋定價時,當局是先考慮附近類似轉售組屋的價格,以及個別單位的特點和當前市場條件,以確定它的市價,然後在這個基礎上投放大量津貼,確保購屋者負擔得起。
房價近來掀起熱議,政府也再次回應人們對于組屋價格是否仍會負擔得起的擔憂,表明預購組屋的定價不爲收回發展成本。這個發展成本包括建築和土地成本。
自2019財年,新組屋項目的建築成本漲了約三成,這些成本大多由建屋發展局承擔。即使成本上漲,新組屋仍是按照可負擔程度,而不是發展成本來定價。
建屋局星期一(10月31日)配合最新年報發文告說,從過去兩年擴大的赤字可見,建屋局爲住房計劃投放了更多津貼,也提供公積金購屋津貼給買家,使新組屋維持在負擔得起的價位。
建屋局局長陳明銳在媒體說明會上指出,新組屋獲高額津貼,而且是按可負擔程度(affordability)來定價,即考慮到家庭收入與各類房型價位的函數。建屋局也爲符合條件的首次購屋者提供購屋津貼,並給予最有需要者更多援助。
換言之,新組屋的定價與買地價格並不挂鈎,即使地價上揚,組屋定價也不會隨之被擡高。
“因此,新組屋並非按照預購組屋項目的總發展成本,即建築和土地成本來定價。總體而言,建屋局每個財年從銷售組屋獲得的金額,比所産生的總發展成本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