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1時30分,被告穿著灰色T恤,又套上藍色T恤,有意“變裝”以避免被發現。
17歲少年面對兩項魯莽行事的罪行,他星期五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由于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他的姓名。
主控官申請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以及強制性治療的評估,待報告出爐後再進行判刑陳詞。
案展7月18日下判
被告覺得忿忿不平,也感到不滿,認爲自己並沒有瞄准總統府扔磚塊,也沒有想到磚塊會掉進總統府內,但他清楚知道總統府是受保護區。
案情揭露,今年5月18日上午11時44分左右,被告因感到無聊,將一個磚塊丟向總統府的方向。磚塊落在總統府內,被告隨之被捕,並接受警方調查。
爲了表達不滿,被告籌劃一周後再次“出擊”,這次要把一罐腐乳丟進總統府。
大約半小時後,被告抵達獅城大廈(Plaza Singapura),邊走邊爲腐乳拆封,將腐乳丟進總統府後拔腿就跑。腐乳玻璃罐在落地瞬間爆裂,被告的行爲都被電眼拍下。
法官批准,案展7月18日下判。
閑著無聊,少年竟往總統府扔磚塊,被捕後覺得忿忿不平,一周後做好“變裝”准備,再往總統府扔一罐腐乳。少年星期五(6月30日)認罪,擇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