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惡丐這個話題,先後已講述十數期,每篇都有一個不同類型的乞丐出場,期間也將乞丐之中的暗語切口,以及八八六十四門中的幾個尤爲邪惡的門類說了一說。
今日裏,大獅給大家說過發生在清道光十二年,既西曆1832年的事兒,此事原記載于《道光逸聞補》之“不得人憐”一章之中。原文以文言書寫,盡管只有寥寥幾十字,卻足見乞丐之行有多令人憎惡。將其列入“不得人憐”,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說的是順天宛平有個乞丐名叫張秀坤,人稱張小三。他家中原先也有積蓄,但奈何父親好賭成性,被一夥無賴賭棍合夥算計,整個家業輸的一幹二淨。張小三的娘一氣之下,帶著張小三的大哥改嫁了鳏夫。他二哥偏巧染上抽大煙的瘾,跑到京城跟一幫青皮爲伍,結果煙瘾太重,無錢抽煙,只好撿拾別人丟棄的“煙羔子”過瘾,結果中了毒,大冬天的倒在街頭無人問津,把人活活凍的挺了屍。
家中遭受這些變化,使得張小三心理出現問題,他打內心怨恨老爹,因此對老爹非打即罵。爺兒倆原本在野地裏搭了個窩棚,靠著給大戶種莊稼爲生。盡管辛苦,但主家好歹不算虧待,不給錢,但打完糧食後,給些糧食作爲報酬,爺兒倆湊合著能果腹。
張小三在家境沒落之前,過過幾天好日子,現如今淪落到給人打長工的地步,他心中不甘,撇下老爹一個人,他跑到京城混事由。這小子口才不錯,加之心狠手辣,常跟一幫漢八旗的無賴爲伍。沒想到讓他混了個糧差的事由,按照現在話來說,大小也算個公務員。在曆朝曆代,管糧食的機構,都是肥差。就算半個大清國的窮哈哈都餓死,他們也餓不死,守了糧食可勁造,吃不完就餵牲口,總之就是不給窮苦人吃。
張小三自從謀了這個差事,天天呼朋喚友大吃大喝。有人要問,就算糧差薪酬再高,也經不住這麽吃喝啊。沒錯,張小三是糧差之中最不入流的那種,他每月的薪俸就那麽幾兩碎銀子,不夠去兩次館子的,這要是趕上“打茶圍”,一次都不夠。可人家張小三有法子,守著白花花的大米,不賣白不賣。他跟那些漢八旗的無賴合作,以陳糧冒充新糧,以麥麸冒充小麥,把糧食偷運出去,賣給糧莊,從中賺取不義之財。
這小子膽子也忒大了些,貪心不足蛇吞象,造成糧庫虧空。結果惹怒上司,免了他的差事不說,還讓人在糧庫門口將他打的皮開肉綻,丟在河溝裏餵魚蟲。該著張小三這小子命大,愣是從死人堆裏撿回條命,但一條腿被打斷,成了個跛子。他沒了勢力,昔日那幫跟他天天吃喝的無賴根本不拿他當人,見面就往他身上吐口水,他稍有不服氣,人家就揍他一頓。京城是待不下去了,只能回宛平。他一路乞討回到家中,可到家什麽也不幹,吃喝全讓老爹伺候,老頭子稍微手腳慢了些,便被他一段好打。
他在京城的時候天天酒肉,如今回來,家裏除了棒子面就是鹹菜疙瘩,他過慣了好日子,吃不下粗糧,便逼著老爹給他買肉買酒。可家徒四壁,就算把老頭賣了,也換不來一個大錢。天天挨打,老頭實在受不了,便想法給他找肉吃。一次回家之時,懷裏抱著一堆秫稭,把秫稭攤開,裏面是個已經死去多時的棄兒。老頭跟張小三說,想吃肉,這不肉來了。要不你把他吃了,要不你把我吃了,你看著辦吧。
要說張小三這小子也是牲口投胎,竟然要老爹給他燒火燒水,他如宰豬宰羊一樣把這死去的棄兒弄幹淨,丟鍋裏煮熟,用醋佐吃。人到了這份上,就已經無藥可救了。往後的日子裏,他老爹不知從哪又給他淘換來兩個死去的棄兒,全被張小三這個牲口玩意兒吃了。
張小三估計是吃上了瘾,讓老爹再去給他找,可這玩意也不是地裏長出來的,往哪找出?免不了又要挨張小三的毒打。
一次,張小三讓老爹用幹農活用的班車拉著他出門透透風,老爹年邁體衰,加之總被他毆打,因此一步三晃,把車拉的歪歪斜斜。張小三氣不過,拿拐杖朝著老爹就打。把老爹打倒在地後,在其胸口猛擊一下,老頭肋骨登時斷裂,兩眼一翻,一命嗚呼。張小三見親手打死老爹,也不哭泣,也不難過。把屍體丟車上,找些玉米杆子亂草一蓋,一拐一瘸拉著板車回了家。燒水磨刀,把他老爹當成牛羊肉給吃了。
事後,他怕地保追究,于是再次跑回京城,入了“藍杆子” 成了叫花子。(注:京城乞丐有黃杆子和藍杆子之分,外來乞丐不能私自乞討,必須入“杆子”,列入花名冊。“獻果”之後,方可乞討。私自乞討,有性命之憂。)
張小三不討飯,專討些牛羊下水、髒豬油之類的玩意兒,有時候討不來這些,找些死貓死狗死耗子,在街頭拿瓦罐煮了就吃,令觀者惡心至極。若無柴取火,則生吃活嚼,如同野獸。吃不完,就放進隨身的破褡裢之中,餓了取出就吃。因長期不洗漱,渾身臭氣熏天,不用看人,光是聞味兒,就知道是他來了。他便以此爲要挾,堵在商家門前,要些肉食。若不給,他則躺在門前不走,臭氣難聞,讓人無法做生意。
令人奇怪的是,此人盡管如此邋遢不堪,吃的都是些腐肉生肉,卻從不生病,大冬天只穿一雙破單鞋在雪地行走,人謂此人常吃生肉,身體猶如野獸無異。
後來,有人接連報案說有嬰兒丟失,人們認爲是張小三給偷走做了“嚼谷”。將其拿辦之後,杖責一通,丟入死牢,不出幾日,張小三就咽氣了。但丟嬰孩之事,仍有發生,因此人們認爲錯怪了張小三。
盡管張小三不能被認定爲凶犯,但其打死老父的事兒是有的,因此這人也算罪有應得。他死後,有人以此作撰,編成段子在天橋說書,只說小三自從被打斷腿丟入河溝之時,已經犯了癔症,後來之事皆因腦子不清醒所致!
好了,陋文一篇,就此打住。至于這個曆史段子的真假,我是不知道的。我只是將文言翻譯成白話,以故事形式講給大家。我想這種事情並不新鮮,人若腦子出了問題,什麽邪乎事兒都幹的出來。因此,《道光逸聞補》中的這則段子,想必是真實發生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