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晚上,天津濱海新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海公司”)倉庫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根據官方數據保守估計,截至16日上午,官方證實已造成112人死亡,住院傷者數百人人,另有95人失蹤。災難發生後,救援的、祈福的、問責的聲音蜂擁而至。事情已經發生,第一時間搶救固然很重要,但在災難背後,我們仍然要反思,今後如何使同類的事故防範于未然?消防安全隱患如何治病于未病?
《中國新聞周刊》8月14日報道,從第一時間到場的消防員的口述中得知:一、起火的地方不是一個倉庫,是露天的集裝箱;二、因爲是露天的,也說了裏面是沒有人的,于是大家就主要滅火;三、到場後是起火初期,旁邊還有很多集裝箱沒著火,就用了消防水炮冷卻,降降溫,防止蔓延;四、大概2到5分鍾之後領導感覺情況越來越不對,知道可能是化學品,而且既然沒有人員受困,就得保證自己的安全,于是讓消防員往後撤;五、消防員還沒來得及撤就爆炸了。
從這個口述可以確定:一、消防隊最初並不知道失火的地點可能有危化品,後來才知道,這就說明爲何直接用水炮;二、所謂“感覺情況不對”,很可能是發現用水撲救加劇了火勢甚至引發小爆炸;常規的標准救火戰術在危化品的特殊情況下,或許恰恰成了致命的錯誤戰術;三、消防隊並不是盲目逞英雄,他們不會作無謂犧牲。
消防隊到場之後,瑞海公司如有人員接應並負責交接,至少可以協助消防隊掌握基本信息,知道前方有不能沾水的危化品,就在根本上避免了錯誤戰術的采用。退一步說,爲何消防隊事先未能掌握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儲存信息?這就牽涉到幾個方面的問題。
瑞海的選址和經營許可
前萬科副總裁毛大慶在微信中曾提到,萬科2010年4月獲得土地,當時周邊爲普通物流倉庫,萬科及業主並未獲悉周邊改造爲危險品倉庫。《新京報》8月14日的報道印證了毛大慶的說法。報道指出,瑞海公司成立初期的許可經營項目爲“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明確表明“危化品除外”。去年5月8日,許可經營項目中才將危化品納入。
去年8月,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環境保護監測站曾出具“瑞海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以下簡稱“改造工程”)環保驗收報告。報告中指出,瑞海國際的危險品貨物年周轉量爲2萬噸左右,普通貨物年周轉量爲5萬噸左右。然而,在天津濱海新區行政審批服務網中的改造工程的批複公示卻顯示,“危險品貨物年周轉量爲5萬噸左右,普通貨物年周轉量爲2萬噸左右”。明顯已經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我們不禁要問,瑞海公司的普通倉庫轉危化品倉庫,是如何得到批准的?詭異的是,瑞海公司環評2013年5月24日第二次公示內容顯示,公司新建的兩個危險品庫,所涉及的物料大多爲危險、易燃物料,在物料運輸、貯存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但是,環評報告說,“在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前提下,事故風險在可接受範圍內。”
瑞海公司一公裏內就有萬科清水港灣、海港城、啓航嘉園三個居民區。塘沽年平均風速是4.2米/秒,按這個風速,如果發生氣體泄漏,風向不幸對准居民區,四分鍾內氣團就能抵達,避無可避。環評怎麽會把事故風險輕描淡寫爲“可接受範圍”內?
暫且撇開環評不說,8月14日,天津安監局副局長高懷友稱,瑞海國際取得安評等相關審批,通過了安全條件審查,倉庫已取得危險品周轉資格,但他要與交通運輸部門研究並征求其意見後,才能回答安評信息何時公開的問題。爲什麽居民樓的一公裏內能批准如此大量危化品的儲存和周轉?恐怕只有這份尚未見天日的安評報告才能給出答案。
城市規劃應由幾個相關部門共同合作,如城市規劃局、環保部門、國土資源局、安監局、消防隊等,保證居民區與危化企業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土地的使用上,每一塊土地的用途都應由相關部門嚴格、公開地審批、管理。危化企業的環境評估和安全評估也應由獨立的第三方監督。在實踐中,企業的安評和環評報告挂羊頭賣狗肉,並不少見。比如,如果企業使用的原料、工序和産品不符合安評要求,有時在書面上做出修改,等安評通過之後,實際産生時卻按原來的運作。爲了不“影響”地方經濟,安監局往往閉一只眼,尤其無人舉報的情況下,實在是司空見慣。
瑞海公司是否建立整體防災預案?
再退一步說,即便瑞海公司的選址和安評不存在問題,它有無瞞報危化品儲存量和種類?有無應急預案並定期執行消防演習?
危化品儲存無法保證百分百的安全,因此企業需要按最壞情況制定應急方案並定期與消防部門進行聯合消防演習。更重要的一點是,每一次危險品儲存變更都需要向消防局備案,這是對自身經濟利益負責,也是對周邊人員人身安全負責。然而,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去年10月16日,瑞海公司的准許危化品倉儲經營許可已過期(以津交港【2014】59號批複第二項批准內容爲准)。也就是說,這大半年來,瑞海的危化品儲存是無證經營。
消防隊伍的建設
天津消防部門有無定期更新危化品企業數據?有無應對危化事故的消防能力?有無向社區、大衆普及就地保護知識?有沒有定期排查企業安全隱患?
消防的重點應該先是“防”,然後才是“消”。對危化品企業,消防部門必須建立危化品企業數據庫,掌握轄區內主要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定期對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同時,必須對每個危化品企業制定具體的、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並定期與企業進行聯合演習。條件允許的話,消防車應該有車載電腦可以查閱失火單位基本情況,條件不允許的話也可以帶打印版的企業信息冊。這樣,前線消防隊在趕赴現場的同時就可以重溫信息,制定初步撲救戰術,而不是兩眼一抹黑。
消防隊必須建立特殊的危化消防隊。比起普通消防員,危化消防員在訓練、設備、知識方面都有專長和專用配備。危化消防隊應有高超的偵察能力,包括利用實時氣象資料和危化品信息,通過電腦來模擬危化品爆炸或泄露的波及範圍及速度,並據此制定撲救方案,並決定是否指揮受災群衆進行就地保護或疏散。危化消防員必須定期通過資格考核,才可以繼續流在危化隊。
除了防、消之外,公衆教育也很重要。消防部門應向全社會普及消防教育,包括在發生危化事故之後,受影響群衆該采取什麽自救措施,在什麽情況下應該撤離?什麽情況下應該采取就地防護?如何撤離?如何就地防護?
反思812瑞海事件,主要問題出在前期制度的建設、安全管理和監督都不到位,應急能力不足。相關的法律法規雖然存在,但執法不嚴。給企業開了不該開的綠燈,尤其是安全方面的綠燈,有時是長官意識作祟,有時是權力尋租作祟,有時是GDP主義作祟,不會是簡單的工作失誤或技術誤判。
(作者任職于新加坡隆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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