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的朋友圈
都有不少做代購的“朋友”
吃穿用度,只有你想不到的
沒有他們不賣的
(資料圖,文圖無關)
近年來,很多人都投身代購
認爲此中有很多油水可撈
可是,代購真的那麽好做嗎?
最近,這名“人氣代購”栽了!
罰款100萬,判刑4年!
還敢“人肉帶貨”嗎?
“高老板”代購名表:是正品,價格還便宜
浙江舟山的小李相中一款名牌手表很久了,奈何過高的售價一直讓他望而興歎。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從朋友處得知,本地有個“高老板”能夠以相對低廉的價格進到名牌手表,“他這個生意做了有段時間了,口碑很好”。
(資料圖,文圖無關)來源:視覺中國
小李便在朋友的引薦下加了“高老板”的微信,簡單溝通後便預訂了那款心儀許久的名表。半個多月後,小李拿到了他要的手表,“是正品,價格還便宜了好多。”覺得撿了大便宜的小李痛快地支付了尾款。
給小李“帶貨”的正是高某某。高某某在浙江舟山做二手名表生意,由于爲人誠信、價格公道,生意一直不錯。顧客多了,需求也多了起來。
而說起做“代購”生意,高某某還是在和一顧客閑聊中受到啓發的。有一回,一顧客問高某某做二手門路那麽廣,能不能幫她從境外買塊新的名表,國內太貴了。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高某某通過關系聯系到了香港的林某某(另案處理),托他從香港購買該款手表,然後“人肉”帶回。
“代購”生意越做越紅火
有了第一單生意,就有第二單、第三單。隨著幾次交易成功,“高老板那裏能買到便宜名牌手表”的消息逐漸傳開,高某某的“手表代購”訂單也多了起來。
爲了方便購買,高某某與香港的林某某建立起了固定的合作關系。兩人商定,高某某負責接洽客戶並收取貨款,林某某則根據高某某提供的客戶訂單在香港購買手表,然後安排帶工羅某某(另案處理)將手表帶到深圳,後郵寄給高某某或客戶。
(資料圖,文圖無關)來源:東方IC
境內外專櫃的定價差異、港幣彙率優勢,再加上規避了關稅,且他們收取的“代購費”也不高,因此通過高某某“代購”到的名表比國內專櫃便宜不少。這項名表“代購”生意便在顧客的口口相傳中做得越來越紅火。
據了解,高某某等人“代購”的手表品牌涵蓋了勞力士、卡地亞、江詩丹頓等多個名牌,其中不乏國內“一表難求”的限量手表。
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然而,一旦觸及法律紅線
再風生水起的“代購”
也終究難逃法網!
2018年,林某某被南京海關緝私局查獲,順藤摸瓜之下,高某某也暴露在了海關的視線中。同年8月,高某某被舟山海關輯私分局抓獲。
(資料圖,文圖無關)來源:東方IC
1月22日,該案開庭審理,高某某對于犯罪事實均予以承認。
經審理查明
2016年底,被告人高某某與居住在香港的林某某商定,由高某某接受內地客戶預訂手表後,通過微信向林某某訂購手表,並將貨款通過微信及銀行轉賬給林某某。林某某收款後准備好手表,聯系並安排羅某等人在香港取貨,再由羅某等人攜帶手表進境,通過快遞將手表從深圳市郵寄給高某某或者其指定的內地客戶。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高某某夥同林某某通過他人將勞力士、卡地亞、江詩丹頓等品牌名表共計100塊從香港攜帶進境。
經舟山海關核定,該100塊品牌名表計稅價格共計5518545元,偷逃稅款共計3449561.24元。
3月27日上午,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高某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高某某服判,當庭表示不上訴。
從事“代購”需謹慎
“代購”行業
在人們“買買買”的購物欲中催生
並迅速發展
但代購不是法外之地
在這個案件中,代購者以銷售牟利的目的在境外購買商品,入境時設法規避申報貨物,少繳納的稅款雖然使代購物有了價格上的優勢,但也損害了國家的稅收利益,最終觸犯了刑法。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史上最嚴”電子商務法對代購者的入行門檻進行了明顯的提高,不但要求具備有營業執照,且必須依法繳納稅款。
在此,提醒廣大正在從事
或將要從事代購行業的小夥伴們: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從事代購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不偷逃稅款,不虛假申報,規範從業,方是長久之道。
整理自都市快報、廈門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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