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絡平台將在11月底啓用,申請者須回答一系列問題,被評估爲需要接受強制性育兒輔導計劃的夫婦,可通過平台提出輔導申請。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安排申請者到負責跟進這些個案的離婚援助中心接受輔導。
許翔宇 報道
強制性育兒輔導計劃從12月1日起推行,准備離婚卻無法就育兒及離婚事宜達成協議的夫婦,須通過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設立的一個網絡平台申請加入這項計劃,完成輔導後才能申請離婚。
11月底可上網申請輔導
網絡平台11月底啓用,申請者須回答一系列問題,被評估爲需要接受強制性育兒輔導計劃(Mandatory Parenting Programme)的夫婦,可通過平台提出輔導申請。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安排申請者到負責跟進這些個案的離婚援助中心接受輔導。
夫婦須出示一份證書顯示已接受輔導,才能到家事司法法院申請離婚。
離婚夫婦即使原先聲稱毫無意見分歧,法官如果認爲他們需要接受強制性育兒輔導,他們仍得經過輔導,才能繼續辦離婚。
計劃先針對
育有14歲以下孩子個案
這項計劃先針對育有14歲以下孩子的個案,並會逐步擴大至有21歲以下孩子的家庭。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昨天在國際家事司法會議上發表主題演講時說,強制性育兒輔導計劃將引導離婚夫妻處理育兒、住房及財務等安排,而離婚援助中心將確保家長聆聽孩子的心聲,以及明白離婚對子女的負面影響。
陳川仁提醒離異夫婦履行爲人父母的責任時說:“即使你們不再是夫妻,你們依舊是孩子的父親和母親。”
受委任爲離婚援助中心的機構包括關懷共親職中心(Care Corner Centre for Co-Parenting)、太和觀家和中心(Thye Hua Kwan Centre for Family Harmony)、HELP家庭服務中心。
離婚夫妻可到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網站的離婚咨詢專頁(app.msf.gov.sg/DivorceSupport),使用個人政府電子密碼SingPass登錄平台。需要援助以申請計劃的民衆,可到離婚援助中心、位于國家法院的社區司法中心(Community Justice Centre)或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求助。
另一方面,政府4月宣布的“安全與穩固家庭”(Safe and Strong Families)試驗計劃,將在12月前啓動。
計劃從“上遊”著手援助家庭,通過強化家庭關系,降低把孩子轉送收容機構的必要;至于不得已離家的孩子,計劃希望幫助他們與家人團聚。陳川仁說,計劃將提供四至六個月的介入援助,社工每周爲弱勢家庭進行家訪,協助他們解決家暴、嗜毒等問題。
他說:“扶持家庭照顧好孩子,是最爲理想的。然而,當原生家庭無法做到這點,在確保孩子利益爲前提下,我們得做好准備讓孩子離開這個家庭,但在適當的時候,則必須讓孩子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