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聯合國關于調解所産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簽署儀式在新加坡舉行。這是《公約》首次向各國開放簽署。聯合國秘書長古鐵雷斯通過視屏發表賀詞,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到會發表演講,中國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先生代表中國簽署公約。來自80個國家的代表出席了簽字儀式,其中46個國家簽署了公約,表明了成爲公約締約國的意願。一帶一路服務機制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主席王麗博士受邀見證了這一曆史時刻。

調解協議的執行缺乏跨境機制一直被認爲是阻礙國際商業界調解發展的一個重要障礙。經過包括中國在內諸多國家的幾年努力工作,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于2018年6月25日最終確定了《公約》的文本。2018年12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公約》,並命名爲“新加坡調解公約”,于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開放簽署。

2016年10月,一帶一路服務機制設立了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開發了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互聯網調解系統並上線運行。自成立以來,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已經組建了經驗豐富的專業調解員隊伍,由265名來自世界各地的傑出法律學者和專業人員組成,包括中國、意大利、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厄瓜多爾、巴西、英國、越南、俄羅斯、新加坡、德國、奧地利、印度、法國、西班牙、葡萄牙、尼日利亞等國。通過線上線下對接、訴調對接、仲調對接等方式,BNRMC已調解超過500起商業糾紛,成功率近70%。
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
調解標准條款
Sample of the Model Mediation Clause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for the Belt & Road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將因本合同産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先行提交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並按其當時所實行的調解規則調解,且該調解規則自動並入本條款。”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hat any dispute or differenc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firstly be submit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for the Belt & Road (“the Center”) for seeking settlement by medi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then effective mediation rules, which are to be automatically incorporated into this clause.”
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官網:http://www.bnrsc.com/
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官網:http://www.bnrmediatio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