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總理表示政府聽取總檢察署的意見後,決定啓動“保留選舉”機制的日期,應從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任期算起。換言之,我國的民選總統制度已進入第五任,而過去30年都沒有馬來族當選總統,那下屆選舉就應保留給這個族群的候選人。
下屆民選總統選舉將啓動把選舉保留給特定族群的全新制度,把參選權利保留給馬來族群。一旦辯論中的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在國會通過,意味著如果有符合資格的馬來族候選人參選,新加坡將在闊別將近半個世紀後,迎來另一位馬來總統。
下屆總統選舉必須在明年8月之前舉行。李顯龍總理昨天參加法案二讀辯論時說,政府聽取總檢察署的意見,決定啓動“保留選舉”機制的日期,應從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任期算起。換言之,我國的民選總統制度已進入第五任,而過去30年都沒有馬來族當選總統,那下屆選舉就應保留給這個族群的候選人。
我國迄今只有一位馬來族總統,即第一任總統尤索夫依薩(Yusof Ishak)。這位肖像印在新加坡鈔票上的前總統,1970年于任內逝世,爾後的46年,我國未産生其他馬來族總統。
爲保障少數族群每隔一段時間就能當選總統,政府今年9月接受了憲法委員會的建議,決定如果連續五屆總統選舉,即30年內沒有某個種族代表當選總統,第六屆選舉應只保留給該族群候選人競選。
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的九人憲法委員會也探討了如何調整民選總統資格標准和考慮賦予總統顧問理事會更大職權。李總理認爲,比較這兩個職權範圍,“確保不同族群能夠也確實成爲總統是最棘手的,因爲它是我們這個多元種族社會基本信念的核心”。
“作爲多元種族國家的象征,如果總統人選總是來自同一個族群,那他不僅不再是國家具公信力的象征,國家多元種族的本質也會受質疑。每個公民——華族、馬來族、印度族或其他族群,都應該知道屬于自身族群的人可成爲總統,而且不時確實當上總統。”
李總理坦言,民選總統是個獨特的制度,“讓具象征性的國家元首透過全國投票産生,他(民選總統)雖獲得民意委托,卻未受權治國;他受權在特定環節上說‘不’,卻不能推動政策或采取行動”。
此外,激烈的競選可牽動情緒,候選人容易爲了取勝而信口開河,做出的承諾超越憲法賦予他的權限。盡管如此,李總理形容民選總統具穩定作用,他相信民選總統的否決權對新加坡政治發揮了積極影響,“是反對黨即便在大選期間,也謹慎對待競選開支的一個重要原因”。
李總理延續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前天的論述,指出國會本身無法充分保管國家儲備,所以需要另一個機制來掌管監管儲備金的第二把鑰匙。“再說,完全依賴一個體制——國會,會造成單點故障。”
李總理:調整制度難題 不應留給接班人
他重申,目前民選總統制度有效運作,沒有改變制度的壓力,但他認爲他所領導的政府有責任檢討制度,預防問題浮現。民選總統制度在25年前推行,李總理打從一開始就參與了制度的設計,並經曆其中的種種調整。爲此,他認爲自己有責任微調和改進制度,確保制度長遠可行,而不是把問題交給他的接班人去面對。
除了李總理,另有16名議員昨天參加了辯論,包括兩位擔任政治職務者和七位工人黨議員。
工人黨倡議設民選參議院 監管國庫及任命要職
一向主張廢除民選總統制的工人黨認爲,政府不應急于修改制度,而是應該舉行全國公投。身爲該黨主席的阿裕尼集選區議員林瑞蓮先指出,工人黨倡議由一個民選的參議院(Senate)接手總統原有監管國家儲備金和要職任命的責任,讓總統扮演好團結國人的角色。
她說,工人黨建議在公投中爲民衆提供兩個選項,即人民行動黨政府目前推行的民選總統制度,讓總統同時扮演象征性和監管國家儲備金的角色,以及工人黨所倡議的取消民選總統,委任總統作爲具象征意義的國家元首。
朝野議員隨後就有關課題激烈交鋒,多名行動黨議員質疑工人黨建議的可行性,並要求該黨說明所倡議機制如何具體運作。
國會議員今天繼續就修憲法案發表看法,提出法案的張志賢將總結辯論。
陳總統不尋求連任
現任總統陳慶炎博士宣布他不會參加下一屆民選總統選舉。
陳總統透過面簿說:“由于下屆總統選舉將保留給馬來族候選人,我不會參選。我期待在相隔46年後,再次迎來一位馬來族總統。”
他表示不改變聚焦,將在余下的任期裏繼續竭力扮演好國家元首的角色。他不僅將協助促進社區關系,同時也會爲新加坡推進國際關系。
陳總統前天在國會開始辯論憲法(修正)法案前,透過國會議長哈莉瑪發表了他對修憲以調整民選總統制度的看法。他當時說應適度爲憲法注入活力,確保憲法能夠與時俱進。
他昨天不忘自己團結新加坡人的責任說:“只要萬衆一心,我們能夠爲新加坡打造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