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洋漢到新加坡公幹,酒後乘搭德士,出言侮辱女德士司機,還用手掌輕撫她的手臂,結果被女德士司機載到鄰裏警局報案。
來自奧地利的克裏斯多·哈勒(33歲)昨天承認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等兩項控狀,法官判他罰款5000元。
被告案發時來新公幹
被告克裏斯多·哈勒在瑞士的銀行工作,案發時和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籍同事到新加坡公幹。
案情顯示,本月4日淩晨3時40分,女德士司機在烏節路豪傑大廈載了被告和他同事。在之前,兩人喝了一些酒。
兩人上車後,指示女德士司機載他們到酒店。
當時,被告坐前座,他的同事坐後座。
德士在行駛途中,被告問女德士司機能不能吻他,女德士司機生氣地說她是德士司機,沒有提供這些服務。
怎知,被告卻說:“讓我帶你去我的客房,讓我和你發生性關系,你會享受的……”跟著,被告用手掌輕撫她的左臂,從肩膀摸到手肘。
女德士司機叫被告不要那麽做,應該尊敬女司機。但被告繼續出言侮辱她。女德士司機不停向被告的同事求助,要他勸阻被告不要亂來,但被告的同事卻不停地笑。
女德士司機感覺受到羞辱,心裏恐懼,立刻把德士開到烏節鄰裏警局求助。
被告和同事感覺不對勁,想乘搭另一輛德士離開,但被警員逮捕。
控方說,當時天色很暗,女德士司機和兩個不認識的男子在德士上,而這兩個男子喝醉酒,對她說了一些冒犯的話。
控方促請法官判處高數額罰款,至少5000元,控方說,公共交通從業員必須受到保護,被告的刑罰必須具有阻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