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公司洗黑錢案“核心人物”楊家偉,不服被判有罪並判監兩年半,昨天提出上訴。
楊家偉(34歲,譯音)的代表律師方應發昨天向《聯合早報》證實,楊家偉已就國家法院裁定他與妨礙司法公正相關的四項罪名成立和坐牢兩年半的判決提出上訴。
目前在服刑的楊家偉,昨天通過律師辦理上訴手續。
楊家偉是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前財富規劃員,因涉嫌爲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一馬公司)組建金融産品來掩蓋非法交易,以及協助洗黑錢而在去年3月被捕。
欺騙收贓及僞造等控狀料4月開審
他在保釋期間聯絡也受當局調查者,並教唆他人隱藏證據。經審訊後,他于上個月被判四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全部成立。
除了與妨礙司法公正有關的控狀之外,這名疑涉本地最錯綜複雜、最大起洗黑錢案的被告,還面對欺騙、接收贓款以及僞造文件等七項控狀。預料他最早今年4月會因這些更嚴重的控狀而受審。
控方指楊家偉在任職瑞意銀行期間和離職後扮演重要角色,協助或隱瞞大量的洗黑錢交易,通過欺騙瑞意銀行和他人,累積約2600萬元的財富。
楊家偉是卷入一馬公司洗黑錢案而被治罪的第三名被告。瑞意銀行前董事經理易有志(57歲)和前董事謝尤鳳(45歲,譯音),也分別因僞造文件及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都被判坐牢和罰款。另一被告洪偉慶(38歲,譯音)涉嫌行賄,案件有待審理。
瑞意銀行因嚴重違反我國的反洗黑錢規定、對業務管理嚴重不當,以及一些職員嚴重渎職,執照去年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