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中年技師開車送女兒上班,在高速公路上原本要轉換車道,卻突然改變主意,導致後面一輛電單車撞及車尾,騎士傷重不治身亡。
被告梅國祥(54歲)昨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撞死人控狀,法官判這名初犯罰款8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死者符志華(59歲)則是馬來西亞人,生前在新加坡當建築工人。事發當天,他從馬來西亞騎電單車到新加坡工作。
車禍發生在去年11月19日,當天是被告的休息日。早上7時許,被告開車送女兒上班。他沿著武吉知馬高速公路,朝泛道高速公路方向行駛,死者則騎著電單車跟在後面。
後來,被告決定轉換車道,打了左轉訊號燈並踩踏煞車器減速,將車子駛入第二車道。死者也跟著減速,電單車和汽車距離少過一個車身。
被告突然改變主意,決定再轉回右邊車道,同時大力踩踏煞車器。但他並未出示右轉訊號燈,也沒有注意路況,結果導致電單車撞及車尾。
死者被抛落馬路,被告下車查看死者的情況。當時汽車左轉訊號燈仍然亮著,被告估計車速每小時60公裏到80公裏。救護車將身受重傷的死者送進醫院,但他因傷勢嚴重不治身亡。
惹耶古瑪律師求情說,被告當時原本想轉換車道,但因第二車道有一輛汽車,他唯有打消念頭並右轉。
律師也促請法官判處罰款,並指出被告有30年駕駛經驗,駕駛紀錄一向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