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 報道
國家環境局原本規定在明年1月新的車輛減排稅務計劃生效後,某些日本車款無須接受微細顆粒檢測,但該局昨晚突然宣布改變初衷。
環境局發文告宣布,使用進氣口燃油噴射科技(Port Fuel Injection,簡稱PFI)的汽油車也須同其他車輛一樣,呈交微細顆粒(Particulate Matter,簡稱PM)的排放數據,以便當局根據其排放量制定稅務回扣額或附加費。
多六個月寬限期
不過,環境局爲車商提供多六個月的寬限期,讓它們有更多時間呈交微細顆粒排放數據。
文告說,明年1月車輛減排稅務計劃(Vehicular Emissions Scheme,簡稱VES)生效後,在1月1日至6月30日注冊的車輛在決定回扣額或附加費時,將無須看微細顆粒排放量。
但從明年7月1日起,當局會根據PFI汽油車的微細顆粒排放量,以及其他四種汙染物質——二氧化碳、氮氧化物(Nitrogen Oxides)、碳氫化合物 (hydrocarbons)及一氧化碳,制定回扣額或附加費。
環境局說,在六個月過渡期後,沒有接受微細顆粒檢測及呈交排放量數據的PFI汽油車,只要符合歐盟六期(Euro VI)排氣標准,仍可進口到新加坡,但它們將被列爲最高的附加費等級,得額外支付兩萬元附加費。
從今年9月起,新注冊汽油車須符合歐盟六期排氣標准。環境局也允許車商進口符合日本2009年排放標准(簡稱JPN 2009)、並使用PFI科技的汽油車,這套標准等同歐盟六期標准。
環境局在不到一個月前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曾表明,所有PFI汽油車無須接受微細顆粒檢測。據知,在2010年之後出産的日本車大多使用PFI技術,只有部分使用汽油直噴技術(Gasoline Direct Injection,簡稱GDI)。
不過,有關宣布卻引起一些汽車制造商和車商的不滿,認爲此舉有失公平,與政府要降低微細顆粒排放量的計劃有所抵觸。
環境局說,考慮到市場反饋及進一步的分析後,當局決定作出調整。
文告也指出,政府制定的VES稅務回扣和附加費等級,比歐盟六期標准的汙染物指數還要嚴格,少了微細顆粒排放數據,就無法確定PFI汽油車的排放量確實微不足道。
代表平行入口商的新加坡汽車出入口商協會榮譽顧問梁南興昨晚受訪時指出,有關調整意味著大型日本車款如豐田Estima和Vellfire,日後預料得支付1萬至2萬元的附加費。
他對環境局改變立場表示費解。“既然環境局事前認爲,在現有歐洲排放標准下,PFI汽油車的微細顆粒排放量是很低的,因此無須接受有關檢測,就不應該改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