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承包商ED.Zublin AG公司因非法排放汙水,以及未安裝符合標准的雨水槽,遭罰款2000元與5000元。
公用事業局與國家環境局昨天聯合發文告說,當局在今年1月25日接獲通知,指盤沙分水渠(Pang Sua diversion canal)內出現白色液體。
經調查發現,白色液體是由ED.Zublin AG公司建造武吉班讓地鐵站地下道時排出的。白色液體其實是地底泥土與地下水的混合物,由承包商進行地下挖掘工程時所産生,並被直接排入分水渠。承包商因違反環境保護與管制法令而遭罰款2000元。
雨水槽太小不符標准
罰款5000元
公用事業局展開的另一項調查也發現,工地上的雨水槽過小,且不符淤泥控制標准,所以這家承包商因違反汙水處理與排水法令,也面對5000元的罰款。
工地上的雨水槽一般用于暫時存放雨水徑流,因此這類雨水槽必須夠大才能容納工地上所有的徑流。這些徑流經處理去除淤泥後,才可排放至公共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