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清潔公司經理因聘請非法外勞惹來牢災,被判坐牢六個月。
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發文告說,清潔公司經理李榮福(52歲,譯音)是在2014年1月至11月間,聘請一名觸犯移民條例者爲清潔工人。李榮福明知這名孟加拉籍男子是外國人,卻未盡職查證這名男子的移民身份。
這名孟加拉籍男子已被定罪,並已于2014年11月服刑。李榮福則是在2015年2月遭逮捕並被提控,隔年11月被判坐牢六個月。他已從前日(22日)起開始服刑。
根據我國移民法令,聘用觸犯移民條例者的雇主可被判坐牢六個月到兩年,以及罰款最高6000元。
移民與關卡局籲請公衆協助,對觸犯移民條例者采取行動。知情者可撥電1800-391-6150聯絡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