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面簿貼文被指藐視法庭的李繩武已提出申請,要撤銷總檢察署獲准在美國遞交法律文件給他的庭令。
李繩武(32歲)于上個月22日入禀高庭,指總檢察署要求法庭讓它境外傳遞法律文件時,並不符合有關條件。因此,他通過亞伯拉罕維吉(Abraham Vergis)律師,申請撤銷批准總檢察署在美國遞交法律文件和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給他的庭令,也要求判傳遞無效。
亞伯拉罕維吉律師昨天(1月4日)在李繩武被指藐視法庭一案的審前會議後,發出聲明列出三項理由解釋,爲何辯方說總檢察署沒符合境外遞交文件的條件。
聲明指出,總檢察署必須證明它是援引法令,對李繩武展開藐視法庭的訴訟,但李繩武在司法維護法令去年10月生效之前,就發表引起訴訟的貼文。
司法維護法令管制藐視法庭的罪行,包括胡亂批評法庭不公正。
聲明也說,即使總檢察署援引的是最高法院司法權法令(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第7(1)節條文,它是錯誤引用有關條文。
至于境外遞交法律文件的做法,聲明則指總檢察署錯誤引用法庭條例,因爲相關的條例不適用于藐視法庭的刑事訴訟。
辯方須最遲于下個月1日,提呈書面陳詞闡述上述申請的理由;控方作出書面回應的期限則是3月1日。
此案的下個審前會議和審理撤銷美國傳遞文件庭令的申請,將擇日進行。
李繩武是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長子,也是李顯龍總理的侄子。他去年7月15日在涉及李光耀故居的家庭糾紛稍緩後,在個人面簿頁面上分享外國媒體的相關文章,並撰文指新加坡政府“好爭訟”(ligitious),法庭制度“溫順”(pliant),限制了外媒報道的尺度。
總檢察署去年8月向李繩武展開訴訟,指他藐視法庭。
李繩武于發表貼文後就前往美國,目前任職于哈佛大學研究院。總檢察署由美國的一個律師事務所,把法律文件遞交給李繩武。速遞員于去年10月2日至14日之間11次嘗試聯系李繩武,包括到他的住家和哈佛大學,最終在去年10月17日才把文件遞交到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