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新加坡籍男子黃福德、陳振川和一名越南籍男子段旋丹被控,他們各面對一項接收犯罪贓物控狀。據了解,三人是Sentek Marine and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的職員。其中,船長段旋丹,被指接收總值超過73萬元、近1400公噸的燃油,涉案數量是三人中最高。
煉油廠偷油一案,繼11人被控後,昨天又有三人上庭面控,涉嫌非法挪用燃油的被告增至14人,另有六名涉案嫌犯仍在調查當中。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本地發生首起煉油廠偷油事件,包括蚬殼公司職員在內的九名男子被控監守自盜,兩個月內涉嫌三次偷取近4400公噸、總值超過240萬元的燃油。另外,兩名油槽船職員涉嫌接收部分被偷取的燃油,同樣在本月9日被押到國家法院面控。
昨天早上,又有兩名新加坡籍男子黃福德(54歲)、陳振川(45歲)和一名越南籍男子段旋丹(46歲)被控,他們各面對一項接收犯罪贓物控狀。
據了解,三人是Sentek Marine and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的職員。當中,段旋丹是船長,陳振川則是石油公司的書記,而黃福德是接線員。
控狀顯示,去年11月11日清晨5時20分,黃福德和陳振川在毛廣島四號碼頭,不誠實收取總值16萬元、約300公噸的燃油。這些燃油,原是從毛廣島運輸到勝德(Sentek)號船上。
另一名昨天過46歲生日的被告段旋丹,被指接收總值超過73萬元、近1400公噸的燃油,涉案數量是三人中最高。他面控時全程面無表情。
據控狀,去年12月31日晚上8時左右,段旋丹在毛廣島四號碼頭,不誠實收取73萬6444元的1348公噸燃油。
控狀指出,被告接收的燃油是從毛廣島運輸到Mt Gaea號船上的燃油。
三人都未對認罪與否表態。其中,只有黃福德有代表律師,今早也有三名相信是黃福德的家屬出庭。
在接收贓物的罪名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控方要求繼續還押三名被告,以做進一步調查,案展本月18日過堂。
警方凍結嫌犯銀行戶頭
當局在上星期天(7日)展開全島突擊行動,逮捕17名男子,並起獲305萬元現款和一艘1萬2000噸重的油槽船。
落網的17人介于30歲至63歲,其中11人本月9日被控上法院,其余六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據了解,這是本地首起發生在煉油廠的偷油案件。
警方說,當局去年8月接到蚬殼新加坡的報案後著手調查,本月7日晚上由刑事偵查局、警方情報局和警察海岸衛隊聯手展開逮捕行動。
警方已凍結落網嫌犯的銀行戶頭,避免涉案款項被轉移。
本報探悉,警方在全島各處逮捕嫌犯時,在不同地方起獲多筆現金,數額多達305萬元。涉案者相信是爲了掩人耳目,選擇以現金交易,他們偷到燃油後,也會以較低價格賣給第三方。(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