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距離失效日還有20個月 議員質疑爲何急著要求國會延長?

2021 年 3 月 12 日 杨洋命理

有效期五年的刑事法(臨時條款)法令明年10月20日才到期,但政府考慮到修正法案也擬加強警方監視令,並授權中央肅毒局人員就違反警方監視令的案件展開調查,所以決定把延長法令的要求提前。

律政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在回答工人黨主席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和穆仁理(武吉巴督區)的提問時,表明上述立場。

兩名議員都質疑,政府爲何須在法令失效前的這麽一段長時間,就在國會要求延長法令?

穆仁理特地列出從1969年至2013年,修正法案一讀與法令失效的時間距離,只介于少過一個月到最長的12個月,而不像這次的長達20個月,相當于法令五年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他指出,國會需知道最新的安保環境,才能考慮是否支持延長。

林瑞蓮則認爲,更新法令的時間點很重要,因爲每次的更新,議員們都被要求考慮當前的犯罪和秩序情況,再決定是否該延長另外的五年。

她說,雖然部長已分享區域當前的犯罪情況,但世事變化,明年的情況未知。國會如何在法令失效前的這麽長時間,就作出合理評估?這何嘗不是在愚弄國會慎重斟酌評估現有情況,再決定是否更新厲法的責任?

但根據尚穆根的說法,法案擬議加強警方監視令,賦予部長更多靈活度,對受監視者施加必要的義務(例如要求他們接受輔導和改造)及限制,這些將轉列入附屬法例,較難置入主要的法令。

他指出,法案也提議授權中央肅毒局人員就違反警方監視令的案件展開調查,同警方擁有一樣的權力;現有法令只授予警方這樣的權力。

相關文章:

  • 《刑事法(臨時條款)》的道德兩難:殺錯還是放過?
  • 內政部將修改“第55條”法令 明確內長不經審訊拘留權限
  • 尚穆根談刑事法(臨時條款): 沒有這項法令警方將難以對付幫派
  • “若不是這法令 我可能已死了” 前私會黨徒變身大學生
  • 操縱賭球頭目 陳錫英獲釋 仍須接受監督
  • 火拼、販賣人口、70%華僑涉黑!新加坡鐵腕鎮壓“地下政府”,值得唐山反黑借鑒
社會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