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爸爸被控多項性侵小女友和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的控狀,並于2016年2月被判24個月緩刑監視。他在緩監期間違反條件,在2016年5月到少女家探望兒子,兩人結果又跑到樓梯口老地方發生關系。
周海麗 報道
搞大未成年小女友肚子後,把生下的男嬰包在SG50國慶禮包布袋,放在自家門口,布局讓自己的父母“領養”,年輕爸爸因此惹官司,卻在緩刑監視期間又跟小女友胡搞,再生一名早産兒,結果因違反緩監條例和再次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系,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
2015年8月2日,宏茂橋一個組屋單位發生一起棄嬰案,一對夫婦在住家門口發現一名用SG50國慶禮包布袋包著的早産男嬰。布袋裏留了一張字條,指孩子的父親意外身亡,母親因爲沒錢,被迫把寶寶放在單位門外,希望有人能“領養”寶寶。夫婦發現棄嬰,趕緊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棄嬰的父親原來是自己的兒子,而被丟棄的男嬰其實是自己的孫。
原來,夫婦倆當時年僅18歲的兒子,多次和14歲的小女友在樓梯口胡搞,少女因此珠胎暗結,于2015年8月2日(懷孕31周)生下早産兒。年輕爸爸舍不得親骨肉,不知如何是好,最後竟把嬰孩放進SG50國慶禮包的布袋,自導自演了棄嬰案,希望父母能把男嬰留下。
東窗事發後,年輕爸爸被控多項性侵小女友和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的控狀,並于2016年2月被判24個月的緩刑監視。
再度懷孕後兩人決定保密
然而,在緩監期間,年輕爸爸卻違反了緩監條件。他在2016年5月到少女家探望兒子,兩人結果又跑到樓梯口老地方發生關系。約兩個月後,少女發現懷孕,致電通知年輕爸爸,兩人決定保密,少女因此在懷孕期間不曾接受任何婦科檢查。
2016年12月6日,少女清早起床後因腹部激烈疼痛,要母親把她送進竹腳醫院,她在同一天上午9時23分産下一名早産兒。嬰兒當時只有26周大,體重只有1.5公斤。醫院在嬰兒出生後報警,揭發他的行徑,他也因此再次被控與未成年少年發生性關系。
第二次生産時,少女還是一名在籍中學生。
控方在庭上揭露,本案中的年輕爸爸是個問題青少年,自14歲起就不斷鬧事,包括在2014年以粗話辱罵警員以及對警員比中指。他過後被罰600元,因爲沒有能力支付罰款而坐牢一天。2015年4月,他指一名14歲少年騷擾他的女友,出拳揍對方,被判接受15個月緩刑監視。
主控官說,緩刑監視已不再適用于被告,請求法官判他入青年改造所。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說,他已沒再和少女聯系,並也另有未婚妻,請求判監10至12個月,法官最後判他進入青年改造所。
根據法令,年齡介于14歲至21歲的罪犯可被判改造訓練,在青年改造所監禁18個月至三年。
被告和少女生的兩個兒子目前都由少女的父母照顧,被告家則提供經濟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