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共有9萬1700名工作准證持有者,因擁有較高技能或多年經驗,且符合最低工資要求,獲得熟練工作准證(R1)。
人力部長楊莉明日前以書面答複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的國會提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爲鼓勵業者選擇技能較高的外籍勞工,對比非熟練工作准證(R2),熟練工作准證(R1)持有人可在我國工作更多年,雇主須爲他們繳付的外勞稅也較少。
以建築業爲例,R2員工只要在本地工作至少六年,且領取不少于1600元的月薪,便可成爲R1員工。考獲技能評估(知識)證書,且月薪至少1600元者,也可直接成爲R1員工。
由于R1准證有最低工資要求,黃國光因此關心,人力部如何確保雇主沒有謊報員工工資。
對此,楊莉明指出,雇主在爲員工申請或更新工作准證時,必須聲明所申報的工資是屬實的。他們也會被告知,未能支付所申報的工資或提供虛假信息是違法行爲。“人力部會隨機抽查,以偵測違規情況。當外勞投訴雇主少付工資或收受回扣時,人力部也會調查雇主是否在申請中做出了虛假聲明。”
去年有61名雇主因涉嫌在R1准證申請中虛報員工工資,被人力部調查。其中18人最終被起訴或面對行政罰款,當局也吊銷了他們的工作准證特權。
黃國光也問,人力部會否考慮強制雇主以電子方式支付R1准證持有者的工資,確保他們符合最低工資要求。
對此,楊莉明指出,根據法律,只要外勞提出要求,雇主就必須以電子方式支付他們工資。全國職工總會旗下的外籍勞工中心也加強這方面的教育,鼓勵外勞提出這類要求,並協助他們開設銀行賬戶。
楊莉明也重申,人力部正在咨詢利益相關方,探討是否強制雇主以電子方式支付所有工作准證持有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