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已決定放棄之前獲頒的共享腳踏車執照,並獲得陸交局的同意,今後打算專注于新推出的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陸交局宣布,有意提供共享個人代步工具服務的業者,可在2月11日以前上網申請執照。
雖已獲頒執照可在本地經營共享腳踏車業務,業者Grab卻決定退出這個市場,打算申請新執照專注于提供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發文告宣布,有意在本地提供共享個人代步工具服務的業者,可從今天起上網申請執照,截止日期爲2月11日。
與此同時,有意進軍共享腳踏車市場的業者也可在這期間向當局申請執照,已在去年9月獲頒執照的共享腳踏車業者也能申請擴大車隊。
以提供私召車服務爲主的Grab是當時獲得共享腳踏車“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執照的業者之一,獲准試驗經營1000輛腳踏車,讓當局評估其經營方式及是否能符合監管要求。
不過,Grab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公司此次不會申請擴大共享腳踏車車隊,或是把“監管沙盒”晉升爲正式的營業執照(full licence)。
Grab發言人指出,公司是在檢討了目前的營運環境及征求用戶反饋後做出這個決定。“這不是一個容易做出的決定,但Grab打算把精力專注于新推出的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並已在去年12月獲得陸交局的同意,放棄了共享腳踏車的‘監管沙盒’執照。”
該公司是在去年11月推出GrabWheels應用,試行提供共享個人代步工具服務。
陸交局受詢時證實已同意Grab放棄共享腳踏車執照。它也呼籲業者在申請營業執照前,先自我評估是否有能力和決心在本地市場提供服務。
據了解,Grab放棄執照後並不能取回之前所支付的執照費。
陸交局此次只會讓共享個人代步工具業者申請“監管沙盒”執照,先試驗經營較小數量的車隊,再根據其運作表現決定是否頒發正式的營業執照。
陸交局設定的評估標准包括業者能否有效管理用戶隨意停車的問題、車隊的使用率,以及業者過去的運作記錄,如是否曾在獲頒執照前在公共場所違例營業等。
除了Grab,已在本地一些私人場所提供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的業者Neuron Mobility、Telepod、Beam和Scootbee受詢時都表示將在下來一個多月內向陸交局申請執照,但都沒有透露有意申請的車隊數量。
業者不得讓用戶帶代步工具回家充電
據共享個人代步工具“監管沙盒”執照的規定,業者的車隊最多不能超過500輛,比共享腳踏車“監管沙盒”執照的1000輛頂限來得低。
此外,陸交局也規定業者的共享個人代步工具型號必須符合美國的UL2272標准,而業者也不能讓用戶把代步工具帶回家自己充電。
陸交局受詢時指出,本地的一些火患與電動代步工具充電不當有關,而國外也有火患是因共享個人代步工具在住宅範圍內充電所引起。
爲確保使用量較高的共享個人代步工具維保得當,陸交局將限制業者爲代步工具充電的運作,如只讓旗下職員或合格的承包商進行充電等。
陸交局也說,共享個人代步工具充電的地點須是“適當的環境”,例如業者營業範圍內的維保區,或是專用于維修或進行充電的車間。
從2016年至2018年,本地共有108起火患與電動個人代步工具有關,其中82起在住宅範圍內發生。
另一方面,分別已獲准在本地經營3000輛和1000輛共享腳踏的業者SG Bike和隨行單車(Anywheel)受詢時都表示,有意向當局申請擴大車隊數量,但都沒有透露具體數據。
獲准在本地經營2萬5000輛共享腳踏車的摩拜(Mobike),以及曾向當局要求縮減車隊至1萬輛腳踏車的ofo,至截稿時並未答複是否申請擴充車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