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員余國安指出,爲重新雇傭年齡設定上限“已逐漸構成問題”,因爲國人有能力且願意工作更多年,即使在67歲之後。
隨著國人越來越長壽和健康,而且可在職場工作更多年,因此將重新雇傭年齡頂限設定在67歲,已逐漸對年長員工形成局限。
學者建議,與其由政府出面規定,倒不如將重新雇傭年齡頂限,直接與國人平均預期健康壽命挂鈎,以更准確反映年長員工的潛在生産力。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余國安和助理研究員黃銳洲上個星期六在《海峽時報》言論版中發表文章,提出上述建議。
我國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2歲,重新雇傭年齡頂限是67歲。
余國安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指出,爲重新雇傭年齡設定上限“已逐漸構成問題”,因爲國人有能力且願意工作更多年,即使在67歲之後。
他因此建議,重新雇傭年齡頂限應與國人平均預期健康壽命(health-adjusted life expectancy,簡稱HALE)挂鈎,因爲HALE代表了人們能夠保持健康和生産力的年數,確保雇主和雇員在商討重新雇傭事宜時,參照的是能更准確反映員工潛在生産力的數據。
根據衛生部2016年的數據,新加坡公民的平均預期健康壽命爲男性72歲、女性75.2歲。
余國安強調,HALE並不容易計算,也不會每年公布,因此建議只需每三年檢討一次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頂限,以跟上HALE的改變。
人力部目前規定重新雇傭合約應爲期至少一年。但余國安指出,倘若重新雇傭年齡頂限與HALE挂鈎,則會調高至男性72歲、女性75.2歲。
這意味著,員工達到62歲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可繼續爲公司服務至少10年。
余國安說:“年長員工必然希望工作前景更確定,因此當局也應鼓勵雇主與員工簽署更長期的重新雇傭合約。”
余國安和黃銳洲在文章中提出的另一項建議是,提高年長員工的公積金繳交率,以改善他們的退休保障。
目前,年長員工即使繼續受雇,雇主的公積金繳交率在員工年滿56歲時,會從17%銳減至13%,員工的公積金繳交率同時從20%降至13%。
不過,余國安認爲,這對年長員工不利,因爲他們繼續工作或許是爲了給退休生活積攢足夠的錢,卻反而因公積金繳交率下調,影響其公積金儲蓄的增長。
人力部去年5月成立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其職權範圍包括檢討公積金繳交率,以及“是否還有必要設定法定退休年齡和規定重新雇傭年齡頂限”等課題。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也將在明天舉行“年長員工論壇”,余國安是其中一場分享會的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