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安公司耗資4000萬元要重新發展潮州大廈,要求潮州八邑會館搬離,雙方卻對搬遷條件談不妥,各自發起訴訟,下周四由高等法院開始審理,本報記者嘗試梳理這兩個組織近百年的淵源與分合。
我國高等法院下星期四(14日)將著手審理兩起分別由義安公司和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所啓動的民事訴訟。已有174年曆史的義安公司和今年慶祝90周年的八邑會館對簿公堂,成了華社關注的一大焦點。
第一起訴訟是潮州八邑會館針對慈善總監去年11月18日所發出的庭令提出上訴。慈善總監當時批准了義安公司的申請,允許停辦多年的端蒙學校産業(即潮州大廈)恢複到近似庭令原義規定的教育用途。義安公司和總檢察署是這起訴訟的答辯人。
另一起訴訟是義安公司去年12月7日入禀法院,向高庭法官申請緊急庭令,要求潮州八邑會館搬離潮州大廈,歸還會所。身爲答辯人的潮州八邑會館在今年1月14日由總務吳佶財代表,向法院提呈抗辯書。
上述兩起官司的起因,是義安公司計劃耗資4000萬元重新發展潮州大廈,要過去55年同在一個屋檐下的潮州八邑會館搬離大廈,但雙方無法對搬離大廈的條件達成圓滿協議。談判破局後,兩個曾經猶如兄弟般的潮人組織,走上了對簿公堂的道路。
這兩起訴訟沖擊著本地潮社。很多人不明白“潮州人·家己人”,怎麽會演變成“家己人打家己人”的局面,更不明白過去55年同在一個屋檐下的兄弟組織,爲何反目成仇,非得上公堂解決分歧?
草創時代淵源深厚 兩組織領導人交叉重疊
《聯合早報》記者翻閱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潮州八邑會館近期出版的《新加坡潮人故事》、義安公司1999年初版、2005年再版的《義安公司:跨入另一個千禧年》等,拼湊義安和八邑的漫長曆史,再從近十年的各種媒體報道中尋找蛛絲馬迹,了解兩個組織如何産生嫌隙,演變至今日局面。
從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90年前創會的曆史看,義安和八邑這兩個潮人組織淵源極其深厚,從最初的“不打不相識”到後來的“親如一家”,兩個組織有很長一段時間幾乎密不可分,兩邊的領導班子經常交叉重疊。
義安公司成立于1845年,由甘蜜大王佘有進爲首的一群潮州人所創立。潮州在中國東晉時期被稱爲義安郡,義安之名由此而來。義安公司最初的宗旨是處理早期潮州移民的宗教祭祀活動,照顧同鄉福利,包括購置墳山和置辦後事等。
1929年林義順等人 改變義安總理世襲制
義安公司總理一職最早由佘有進擔任,他逝世後由其子嗣佘石城、佘連城及其孫佘應忠相繼傳襲,沒有公開推選。
1929年,以林義順、李偉南、楊缵文爲首的一批潮社人士對義安公司總理一職以世襲方式相傳深表不滿,主張要改變這一機制,並在同年3月20日成立潮州八邑會館,加強與義安公司交涉的力度。潮州八邑指潮安、澄海、潮陽、揭陽、饒平、普甯、惠來和南澳八個邑。
經過多次協調,佘應忠同意辭職,同時交出義安資産,改由潮社公開推選的董事負責管理。兩個組織也在章程中規定每屆董事都有對方的代表入選,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親密關系。
義安、八邑和解後,1929年至1930年的董事會裏,交叉出現在兩個董事會的董事達到15人。兩個組織當時各有25名董事。
到了1953年,即義安、八邑開始商討興建潮州大廈,並爲端蒙學校擴建校舍時,八邑會館的董事會由34名董事組成,義安董事會依然是25人,但交叉出現在兩個董事會的董事人數是21人。
八邑會館戰後購地 擴建端蒙校舍
當時擔任八邑會館和端蒙校董總理的是楊缵文,他同時兼任義安公司副總理。另一名潮社領袖李偉南則同時擔任這三個董事會的副總理。八邑和義安的義務司理同時由林錦成擔任,財政同時由林守明擔任。三個組織同時委任林應標爲查賬。
創立于1906年的端蒙學校是在1918年5月遷到潮州大廈現址登路97號。早期的端蒙學校與萬世順公司關系密切,萬世順公司曾長期資助端蒙,甚至變賣店屋周濟端蒙的日常運作。到了1934年,八邑會館的領導人楊缵文和李偉南被推選爲萬世順的信托人。
潮州八邑會館在1949年至1950年之間買下與端蒙學校毗鄰的五間店屋,加上端蒙原有校舍和之前購置的店屋,有了興建潮州大廈和擴建端蒙校舍所需之用地。戰後的嬰兒潮則使得擴建端蒙變得迫切。端蒙校董是在1953年,聯合義安公司和八邑會館,商討擴充與重建校舍的計劃。
潮州大廈1963年落成後,潮州八邑會館、義安公司和端蒙學校便同在一個屋檐下運作。從舊照片可以看到這棟具有華人建築特點的大廈,中間題了“潮州八邑會館”,右側是“義安公司”,左側則是“端蒙中學”。端蒙中學1994年停辦後,中間改成“潮州大廈”,右側依舊是“義安公司”,左側卻變成“潮州八邑會館”。八邑會館和義安公司繼續在大廈內運作,潮州總會2012年成立後也遷進大廈。
義安公司決定重新發展潮州大廈後,義安公司和潮州總會便遷到馬裏士他路的店屋,八邑會館因無法與義安公司達成滿意的搬遷條件,目前還留在大廈內。
義安公司是在2017年6月28日通知八邑會館要重新發展潮州大廈,要求八邑搬走,不過到了2018年7月1日的動工日期,雙方還沒談妥條件,于是把動工日期延後至2019年1月2日。但是隨著談判破局,雙方訴諸法律行動,動工日期再次延至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