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潮州大廈糾紛官司改成開庭審理,義安公司申請對此裁決提出上訴,早前被高庭駁回後,同一項申請在前天再被最高法院上訴庭拒絕。
涉及兩派“自己人”超過百年恩怨的官司,料最快在明年開審。
這起備受華社矚目的官司因坐落于登路的潮州大廈而引發。義安公司耗資4000萬元重新發展大廈,爲此要求潮州八邑會館搬離,雙方卻對搬遷條件談不妥,進而引發兩派潮人對簿公堂。
去年11月,高庭批准八邑會館的申請,把義安公司所發起和原定內堂審理的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改成須開庭審理的傳訊令狀(writ)。
按照法律程序,原訴傳票用于案情較簡單的官司,訴辯雙方對案件基本事實沒有分歧,無須傳召證人供證,而且是在內堂審理。如果案件是開庭審理,雙方則會傳召證人供證,審前也會有相互披露文件的程序。
高庭法官認爲,開庭審理的法律途徑能更公平地厘清這場跨世紀的糾紛。
義安公司申請對開庭審案的裁決提出上訴,但在今年3月被高庭駁回。接著,義安公司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結果同樣被拒。
代表八邑會館的王律師事務所向《聯合早報》透露,上訴庭法官潘文龍與上訴庭法官鄭永光本周一(4日)發信通知雙方代表律師,表明義安公司的申請已被上訴庭駁回。
雙方可在冠狀病毒阻斷措施結束後,向高庭申請取得上訴庭會議記錄,了解二司的裁決理由。義安公司也必須支付這次上訴審理的堂費。
由于傳訊令狀的法律程序料會花上一段時間,過程包括雙方遞呈宣誓書與要求披露文件等,此案預料最快到了明年才會開審,目前未有具體的審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