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管理電子、食物和包裝垃圾這三大垃圾源的可持續資源法案,日前在國會由衛生部兼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提出一讀。
這項讓新加坡朝零廢棄國家目標邁進的可持續資源法案(Resource Sustainability Bill),列出三大明確目標,即産品供應商在産品變成垃圾時,也須承擔産品的收集和處理費;鼓勵制造包裝的商家實行減少(reduce)、重用(re-use)和再循環(recycle);確保食物垃圾也能獲得良好的分類和妥善處理。
法案規定供應受管制産品(包括資訊通信器材、電池、電燈、太陽能板和大型家電産品)的生産商,必須呈報特定包裝物的進口或使用量,且須提呈減少、重用和再循環包裝的計劃。
經注冊的電子産品制造商須保存詳細的資料,包括進口産品的重量和數量。
此外,零售商必須爲消費者提供一對一回收服務。比如,公衆購買新冰箱,零售商得免費回收原有的冰箱。
法案規定大型零售店須在店內提供電子垃圾收集處;如要丟棄電子垃圾,得把垃圾交給參與“制造商責任計劃”(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cheme)者處理。
以食物垃圾來說,建築物經理須提供專門回收食物垃圾的設施給居民,違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法案也授權執法者進入非住宅地點展開調查或監督工作、搜查和沒收文件、要求相關者提供資料和文件等。
環境及水源部去年宣布落實一套電子垃圾管理系統,通過推行上述“制造商責任計劃”,規定電子産品制造及進口商回收和妥善處置電子垃圾。該計劃料于2021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