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周源夢對16項罪名認罪後,法官下令控方提交被告的預防性監禁報告。被告的代表律師希望法官也下令控方提交被告的改造性監禁報告,但遭拒絕。法官說,他認爲被告已經無可救藥,沒有繼續嘗試改造的必要。
男子無駕照開車撞巴士後棄車逃,接著持鐮刀劫車開向馬來西亞,在兀蘭關卡誤闖電單車車道後遭逮捕。調查揭露,他原來是馬國走私團夥綁架我國一名男子案的“收款人”。
犯案累累的周源夢(45歲)昨天被控上法庭,面對41項罪名,包括持刀搶劫、威脅公務員、非法持有危險武器、觸犯濫用毒品法令、觸犯借貸人法令、觸犯公路交通法令、使用僞造文書、肇事逃逸、非法禁锢、破壞公物、惡作劇、收受贓款等。
控方以其中16項罪名提控周源夢,余項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認罪後,法官下令控方提交被告的預防性監禁報告。
被告的代表律師希望法官也下令控方提交被告的改造性監禁報告,但遭拒絕,法官說他認爲被告已經無可救藥,沒有繼續嘗試改造的必要。
被告早在1998年因爲偷竊及搶劫等案件被判改造性監禁5年。他出獄後再次犯案,2004年因偷竊及破門行竊等罪名被判改造性監禁12年。他這次出獄後不到一年,便在2017年8月幹下一系列案件,包括吸毒和利用僞造駕照租車。
被告在同月17日參與新山走私團夥綁架41歲男子吳淳傑。他負責從肉票的父親吳福順(63歲)手中接收8萬元的贖金,事成獲得1000元酬勞。
被綁架的吳淳傑于2017年因涉嫌欺騙被警方逮捕,他棄保潛逃,聯絡上馬來西亞的人口走私團夥,答應付1萬2000元,要對方安排他從水路偷渡到馬國後,再由陸路潛逃到泰國。
不過,走私團夥卻決定綁架吳淳傑索取贖金。他們將他綁到新山,向他父親要55萬元。
雙方經討價還價,最終把贖金定爲8萬元。吳父在百慕樂商場將贖金交給被告及另一名充當司機的男子,兩人各拿1000元酬勞後,被告將錢交給負責把錢帶到新山的另一男子。
吳父交出贖金後,發現兒子沒被釋放,隔天報案。被告兩天後在大巴窯一帶因吸毒遭逮捕。
雖然綁架案是在馬國發生,但周源夢是在我國幫助綁匪收贖金,觸犯了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中收受贓款的條文。
去年1月2日至4日,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案,當阿窿跑腿騷擾多間組屋,除了潑漆還將鐵門上鎖把屋主反鎖屋內。1月5日下午1時20分左右,他在泛島快速公路上開車擦撞一輛巴士,但他的駕照已在2004年8月被令吊銷30年。
車禍後,他拿著包包棄車逃往武吉知馬路上段方向。他的包包內除了有一把鐮刀、一把生鏽的長刀,還有一罐煤油。
當時,馬路上塞車,被告拿著鐮刀走向一輛紅色汽車,威脅40歲的女車主下車。搶車後,他經武吉知馬快速公路開往兀蘭關卡,但在關卡卻誤闖電單車車道,車子被卡住,爲了掙脫他沖撞柵欄,造成移民與關卡局約6516元的損失。
車子撞爛後無法動彈,被告拿著鐮刀下車大鬧關卡,最終遭逮捕,警員在他身上搜出毒品。(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