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起,本地私宅的租戶人數限制從八人減至六人,除非租戶是家庭成員、幫傭或護理人員,否則租給超過六個無親屬關系的租戶就屬違法。
自從私宅租戶人數限制在2017年5月從八人減至六人後,市區重建局已揭發約800起違例超租案件,平均每年調查約600起短期出租案件。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不久前分別以書面答複丹戎巴葛集選區議員楊益財和祖安清心在國會的詢問時,透露上述有關私宅違例行爲的數據。
針對私宅超租的情況,黃循財指出,違例者面對的刑罰取決于罪行的嚴重性。市建局可能會開出高達5000元的銷案罰款,對于較嚴重的案件,違例者將被提控,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20萬元或坐牢長達12個月。
2017年5月,本地私宅的租戶人數限制從八人減至六人,除非租戶是家庭成員、幫傭或護理人員,否則租給超過六個無親屬關系的租戶就屬違法。如果租戶與屋主合住,也要符合六人的住戶頂限。
黃循財說,若有房地産經紀涉及教唆他人犯罪,市建局和房地産代理理事會(CEA)也會采取行動,包括吊銷他們的執業資格一段時間。人力部也將取締涉及超租的雇主和外籍員工。
平均每年調查約600起短期出租案
此外,過去五年,市區重建局平均每年調查約600起短期出租案件,違例者包括私宅屋主和租戶,他們多爲來自各年齡層的新加坡人。
黃循財指出,其中一些違例者雖然涉及將多個私宅單位作短期出租,但他們通常不是屋主,而是透過屋主租下這些單位,再違例轉租給短期租戶。
針對這類案件,即使將單位短期出租的是租戶,屋主也須爲發生在他們單位裏的違法行爲負責。市建局將持續加強調查與執法工作。
自今年5月以來,14人因不定期將私宅短期出租,被市建局處以銷案罰款,他們都是初犯。
另有10人出于商業目的,屢次將私宅短期出租而被控,當中包括新加坡人和持工作准證的外國人。其中四人已被罰款1萬3000元至7萬元不等,其余六名被告共面對超過80項控狀,這些案件有待進一步審理。
根據法庭文件,其中一名62歲新加坡籍男子面對55項控狀,指他涉及將美芝路、黃埔和高平街(Gopeng Street)等地區的單位短期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