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勿洛北遭電動踏板車撞倒的婦女前天傷重不治,陸路交通管理局受詢時證實,涉案踏板車的重量和寬度超出指定範圍,肇事騎士使用的是違規代步工具。
婦女逝世的消息見報後,禁止個人代步工具網上請願書簽署者昨天暴增近2萬人。
陸交局發言人昨天答複媒體詢問時說:“王美英女士逝世的消息令我們難過,我們向她的家屬致以慰問。”
當局強調,去年5月起就規定個人代步工具須符合某些條件,且不得超速,以確保安全。
“我們絕不容忍罔顧條例,危害公衆安全的人。”
按活躍通勤法令,騎行違規的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可被罰款高達5000元、坐牢長達三年,或兩者兼施。
肇事騎士已遭逮捕
另外,警方上星期天已逮捕20歲肇事男騎士,按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針對魯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對他展開調查。
若被定罪,可被判坐牢長達五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報早前引述知情人士報道,涉案電動踏板車重44公斤,寬73公分。按照條例,個人代步工具不得超過20公斤,寬度不得超過70公分,時速不得超過25公裏。
名爲Zachary Tan的網民五個月前在change.org網站發起的禁止個人代步工具請願書,簽署人數昨天在王美英逝世的消息見報後,暴增近2萬人。
截至昨晚11時,簽署者已超過3萬7000人。
發起請願男子希望重新檢討禁止代步工具
Zachary Tan昨晚把請願書鏈接電郵給李顯龍總理、律政部長尚穆根和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並抄送各大媒體,懇求領袖們在國會重新檢討禁止個人代步工具。
王美英(65歲,包裝員)上周六約晚上10時,在勿洛北第3道第539座組屋一帶騎腳踏車回家途中,遭一輛電動踏板車撞倒受重傷,送院治療後昏迷不醒。她在掙紮五天後,前晚逝世。
據報道,王美英生前善良熱心,深受家屬、街坊和同事愛戴,如此噩耗讓認識她的人悲痛不已。
王美英女士逝世的消息令我們難過,我們向她的家屬致以慰問。我們絕不容忍罔顧條例,危害公衆安全的人。——陸交局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