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市鎮理事會向工人黨領導人索償3370萬元,辯方律師曾經反駁,工人黨答辯人可被追討的款額,最多是62萬元。
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簡稱AHTC)和白沙—榜鵝市鎮會2017年入禀高庭,指責工人黨議員在管理市鎮會過程中失職,造成市鎮會蒙受損失,並且損害居民的利益,爲此向工人黨議員等八造索償3370萬元。
工人黨今年4月結案陳詞時,辯方律師CR拉惹指出,KPMG在報告中說,AHTC支付給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和承包商FMSI的款項中,審計師“可探測出”的不當付款不超過151萬8286元。其中,只有62萬多元被視爲“可追討”的。至于剩余款項,KPMG無法斷定AHTC是否蒙受任何損失。
CR拉惹在書面陳詞中說:“無論是KPMG或普華永道的報告,根本找不到任何文字說AHTC付給FMSS或FMSI共3370多萬元的款項是不當的,必須追討回來。……訴方的索償完全是假設性的,因爲他們不知道是否有因治理不當造成損失。”
他當時也說,這當中的60萬8911元,被審計師視爲不應該計算在內,因爲這不是訴方所說的項目管理費。他指之前的行動黨阿裕尼市鎮會輸掉2011年大選前,也采取同樣做法。如果不算這筆錢,就只有1萬5710元可以追討。
訴方當時反駁CR拉惹的說法,認爲會出現這種情況全因市鎮會“在財務運作和記錄保持方面欠缺紀律,以致沒有完整的資料可證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