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報道
廠巴從馬來西亞載16名乘客來本地,抵達大士關卡前並未放慢速度,巴士撞上防護牆,兩名乘客被抛出車外,一人傷重去世,另一人及車內11人受傷。肇禍司機承認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昨天被判坐牢10周和禁駕五年。
被告是60歲的卡萊馬尼,他被控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造成他人重傷及造成他人受傷三項罪狀,控方以疏忽致死罪提控,另兩項交法官下判時考慮。
這起車禍發生在今年2月26日清晨4時24分,地點是大士關卡入境前的路段。死者是馬國女子莫慧娟(35歲),生前在惠普擔任生産線操作員。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當天淩晨2時從馬國開廠巴載乘客來新加坡,車禍前的行車速度是每小時約65公裏,快要抵達大士關卡時,即使是單車道,他也沒放慢車速,最終導致巴士在轉彎時失控打滑,撞上防護牆,莫慧娟和另一女乘客被抛出車外。
莫慧娟當場傷重去世,包括被告在內的12名傷者則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其中兩名女乘客的傷勢較爲嚴重,一人牙齒脫落、多處骨折,動了三次手術後才出院,另一人也因骨折和頭部受創,傷假一直到3月15日才結束。
巴士車禍後嚴重損毀,專家通過目測鑒定巴士有定期維修,刹車器和輪胎可正常使用。
驗屍庭早前就莫慧娟的死因展開研訊,驗屍官裁定她是死于不幸的交通意外。本案的調查官在研訊上表示,憑他當交警的經驗,案發地點的安全時速應該是15至20公裏,巴士司機約65公裏的時速明顯開得太快。
被告在車禍後被卡在駕駛座上,傷勢嚴重,身上多處骨折,在醫院接受了約兩個月的治療,至到6月才結束傷假。
昨天,他坐著輪椅通過視像系統聆訊求情時表示,他當時竭盡所能試圖刹車救乘客,但不成功。他說自己已殘廢,受到應有的懲罰。
被告說:“我60歲了,那是我30年來第一次發生車禍。我已殘廢,以後不可以再工作了,我還沒有一個住家,妻子目前投靠親戚,以後出獄了只能靠行乞來養家。”(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