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龍 報道
本地“燃油大王”林恩強周五出庭受審,被加控一條以欺騙爲目的的僞造罪控狀。
林恩強昨天在兩名女子的陪同下出庭。他走路步伐緩慢,不時需要陪伴者協助上下樓梯。根據律師在庭上說,林恩強有呼吸道症狀,因此被拒絕進入國家法院,只能坐在法院外的椅子,通過視訊被加控。
林恩強爲興隆貿易(Hin Leong Trading)創辦人,較早前因涉僞造公司文件意圖欺騙,已被提控。
在周五控方提出的第二條控狀中,林恩強涉嫌教唆公司員工陳傑仁(音譯,Tan Jie Ren)僞造文件,指示後者在今年2月26日寫一封題爲“中航油——含硫量10ppm汽油銷售”的電子郵件,從興隆公司發送至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以營造公司爲中航油提供汽油的虛假信息,旨在用于欺騙行爲。
在之前的第一條控狀中,林恩強則涉嫌教唆陳傑仁僞造一份由興隆貿易關聯的UT新加坡服務公司(UT Singapore Services)發出的文件。這包括教唆陳傑仁以UT公司的信箋制作燃料轉讓證明書,以顯示興隆在今年3月18日向中航油公司轉讓了105萬桶汽油。
一旦罪成,每項教唆僞造文件欺騙罪名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及罰款。
控方要求展期六周進行調查,或可能有額外控狀。
案件目前展延至11月23日過堂。林恩強以300萬元保釋在外,期間不准與其他被告或證人聯系,尤其是陳傑仁。
警方周五發布文告指出,林恩強涉嫌僞造的文件,是用來從一家金融機構獲得超過5600萬美元(7700萬新元)的貿易融資。警方還在調查林恩強可能涉及的其他不當行爲。
林恩強被譽爲本地的燃油大王,他于1963年創立興隆貿易,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但因冠病疫情引起的油價暴跌和燃料需求驟降,該公司財務狀況急速惡化,累計拖欠23家銀行約38.5億美元,並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請破産保護。此外,興隆旗下海洋油船(Ocean Tankers)也已接受司法管理。
(王英慧支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