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轟動一時的勿洛水池雙屍案慘劇,印尼女傭冷血殺害七旬老夫婦後偷走家中值錢財物逃亡,過後在印尼落網,驗屍庭今早揭露女傭3年前在當地原被判終身監禁,上訴得直後改判坐牢20年。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駭人雙屍謀殺案發生于2017年6月21日,老夫妻謝任方(79歲)和陳雪華(78歲)被發現臥屍家中,印尼籍女傭卡薩娜(41歲)逃亡近一周後,于6月27日晚上在蘇門答臘島占碑省被捕。
驗屍庭今早針對老夫妻的死因展開研訊,傳召負責查案的調查員上庭供證。
老夫妻謝任方(79歲)和陳雪華(78歲)被女傭謀殺後,臥屍家中。(檔案照)
調查員在庭上說,由于女傭突然失蹤和離境,因此當時被列爲嫌犯。他們後來根據電眼記錄,發現女傭在6月21日下午1時20許到港灣中心買船票,乘搭渡輪離境。
女傭在逃亡近一周後,最終在蘇門答臘島占碑一帶的酒店落網,警方後來也找到女傭在涉案地點偷走的贓物。
死者家屬後來證實,這些物品確實是家中的物品,而女傭之後在印尼受審,被控一項預謀謀殺和偷竊控狀,案件于2018年2月開審。女傭于2018年5月3日被判終身監禁,但她之後在8月15日提出上訴,成功減刑至坐牢20年。
調查員揭露,男死者因頭部傷勢而死,傷勢有可能由鈍力導致,而女死者則因爲頭部和胸口的傷勢身亡,傷勢有可能由鈍力導致。
驗屍官明天將公布研訊結論。
女傭被逮捕過後在6月29日錄口供時承認,她是爲了想逃離住家才會犯罪。
她透露,自己曾想用菲亞繩子捆綁男死者再逃離現場。
女傭卡薩娜。(檔案照)
廁所發現血指印
警方從主臥廁所發現血指印,血迹屬于男死者。
調查官協助確認包括現場照、電眼畫面等證物時提到,在主臥房廁所內發現帶血的拇指印,經檢測後,拇指印證實屬于女傭,上面的血迹則屬于男死者。
由移民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被告在事發後逃至港灣中心的新加坡遊輪中心,搭乘下午1時20分的渡船前往峇淡島。
通話提及謀殺致“露餡”
女傭光顧網咖,和人通話提及謀殺一事,導致“露餡”。
據報道,卡薩娜抵達峇淡島領取行李後,轉搭快艇來到300公裏以外的占碑省,再從市區乘車近三小時來到她最終落網的小鎮西丹戎賈邦。
女傭被捕前藏匿于當地的一家簡陋酒店,也常光顧那裏的一家網咖。
庭上周二早揭露,女傭最後一次光顧網咖時,與人通話提及謀殺一事,被人聽到而導致最後被捕。
警方在當地酒店逮捕女傭時,她身上被搜出一台筆記型電腦、一個電腦鍵盤、五只手表、三台手機、一枚戒指、一個玉镯、一條金項鏈、三個手提包以及總值約256新元(約768令吉)、令吉、印尼盾、文萊幣、緬甸元、加拿大元、美元和人民幣等各國錢幣。據知,單位有不超過千元的財物失竊。
證人通過視訊供證
新國警方遠程協助,本地證人通過視訊供證。
調查官說,印尼警方逮捕女傭後,就通知新加坡警方,新加坡警方也多方面協助當地警方起訴女傭。
這包括,共享本地調查資料、證據,許多在審訊期間所需的回答都是依據新加坡警方提供的證人證詞,也有證人通過視訊供證,最終將女傭治罪。
據之前報道,根據印尼當地的司法原則“Personaliteit”,任何印尼公民若在國外犯罪後在印尼被捕,罪行將經由印尼當局審理,而不是送回事發管轄地。新印兩國2007年簽署的引渡協議當時也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