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丈夫申訴,亡妻留下3萬多元(逾9萬令吉)的美容配套,美容中心卻拒絕退款,反要求簽新合同,才可轉入他人名下,做法令人心寒。
事主許先生(72歲)告訴《新明日報》記者,愛妻自2017年來開始光顧一家位于烏節路的美容中心,兩年來陸續簽下五六萬元的配套。不幸的是,許太太因糖尿病引發並發症,導致心髒無力,需靠起搏器維持。
“太太腎髒和肝髒也都不好,後來于2019年9月26日去世。”
許先生認爲美容中心的做法讓人心寒。
妻子去世後,許先生偶然想起美容配套一事,據他了解,妻子還剩下3萬多元的美容配套額度,希望可以轉給兒子和媳婦,卻遭到美容中心拒絕。
“太太生前已手寫一封委托書,希望將配套轉讓給孩子,但美容中心一直不回複,我寄了律師信,美容中心才說妻子的合同在2019年初過期,所以不能退款。美容中心說,如果要轉入其他人名下,需要再花錢簽一個新合同,才能使用以前剩下的額度。”
許先生認爲,美容中心的做法並不合理,當初妻子病重,臥病在床,得靠輪椅代步,所以才無法去使用配套。
“太太一直進出醫院,我們也沒時間和心情去處理配套的事情,面對如此特殊的情況,美容中心應有相對應的解決方案,但他們的做法讓我很心寒。”
他也想借此事提醒其他公衆,要詳細了解美容配套的條款和條件,再三考慮後才簽下配套或續約。
許先生指出,妻子到美容中心按摩,但對方總是要她續約。“每次簽配套,一次就要幾萬塊,爲期一年,一年估計有五六十次,根本就用不完。美容師頻頻介紹新配套,讓太太不斷續約。”
之前爲了美容配套的事情,許先生也曾與妻子起爭執。
“我覺得是套路,想要到美容中心去談清楚,但被太太阻止。
美容中心受詢時表示,該案件已進入法律訴訟程序。
“雙方均有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目前我們不作任何評論,出現任何不實陳述對雙方都是不公平和不利的。我們在此保留所有權利。”
許先生則無奈道,雖然發了律師信,但若要進一步采取行動,就需耗費更多錢,因此這件事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另外,消費者協會回複新加坡《新明日報》詢問時表示,去年有兩起投訴是針對涉事的美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