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末,相信很多人與紅螞蟻一樣,有注意到《海峽時報》和《新明日報》關于“新加坡買家以9300萬新元購買數碼拼貼畫”的新聞報道。
讓許多人咋舌的是,這名能一口氣掏出9300萬新元買畫的旅新企業家,在現實生活中是沒房沒車的。
藝術鑒賞水平不高的紅螞蟻本打算略過不讀,但出于好奇心,還是點開新聞,看看又是哪位億萬富豪隨手一擲,買幅畫來享受藝術熏陶……
一看竟看暈了。原來上述近億元的巨額交易,是用以太幣(ETH,加密貨幣)來支付,而拍賣的那幅畫作,根本就不存在于現實生活中。
目前加密貨幣價值存否,仍衆說紛纭。
讓紅螞蟻看得更暈的是,買家孫達雷森(Vignesh Sundaresan,32歲)購得的這幅名爲《每日:首5000日》的數碼畫作,最終將“挂在”他于虛擬世界Decentraland內購置的“虛擬房子”內,用作展示用途。
你沒看錯,就是用虛擬貨幣,買下一個沒有實體的畫作,然後擺在一個沒有實體的房子內,供人鑒賞。
孫達雷森告訴《海峽時報》,自2017年起,他就化名“Metakovan”,通過購買“非同質化代幣”(Non Fungible Token,簡稱NFT)的方式,在虛擬城市置産及購買名家畫作,目前已在虛擬世界累積了巨大財富。
看到這裏,蟻粉可能會問:
呃慢著……虛擬世界買房子,還買昂貴的數碼畫挂在裏面?這到底是什麽玩意兒?
還有,所謂的“非同質化代幣”,與區塊鏈及比特幣是什麽關系?
別急,紅螞蟻帶你了解一下最近非常火紅的新趨勢——NFT。
什麽是非同質化代幣(NFT)?
先來理清一下同質化代幣(Fungible Token,簡稱FT,或“可替代代幣”)和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簡稱NFT,或“不可替代代幣”)的區別。
同質,指的是可互相替換的意思。任何同質化代幣性質都是相同的,可進行交易置換。大家熟知的比特幣和以太幣等加密貨幣皆爲FT。
打個比方,進入賭場前,我們必須把現金換成籌碼(token),才能在賭場範圍內下注。在賭場內,你我的籌碼可由賭局輸贏流通,也能自由交換。籌碼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交換時只産生數量變化,而質沒變。
再換個說法,就像新元鈔票一樣,你的10塊錢和別人的10塊錢沒有任何本質區別,即使序號不同,也不影響自由替換或交易。
FT的另一特性是可分割性,即它可被分至最小單位來交易。例如,新元的最小單位是“分”(1分 = $0.01),而比特幣可被分到最小單位是“聰”(satoshi,1聰 = 0.00000001比特幣)。
相反地,不可替代代幣(NFT)則包含記錄在其智能合約中的識別信息,使每一枚代幣的價值都不相同,具有獨特性、不能替換及不可分割的特性。網上也稱之爲“電子憑證或電子令牌”(Digital certificates)。
FT與NFT的區別在于,NFT不能以一換一,因爲沒有兩個NFT是相同的。
舉個例子,某奢侈品牌設計了幾款高檔包包,每一款都有不同色彩、紋理和設計,即使是同款的皮質與顔色也大不相同,使得每個包包具有獨特性。
盡管價值相近,但由于每個包包都是獨特且唯一的,包與包之間不能相互交換。這個原理與兩枚NFT不能彼此置換相似。
NFT也無法分割,即使你去奢侈品牌門店說,你只想要買包包上的一條拉鏈,對方是不會出售的。
NFT的應用
由于其獨特及不可替換分割的屬性,NFT目前在網上與特定資産相挂鈎,可用于證明數字物品(如數碼畫作、音樂、視頻、虛擬房産甚至是土地)的所有權,甚至擴展至實物資産的所有權。
目前,NFT主要應用于遊戲和加密收藏品領域。
在虛擬世界中,很容易就能拷貝(copy)一幅照片、一張電子畫作、一個遊戲、一段視頻等等。每個copy都長得一模一樣,難以辨別真僞。
唯有使用獨一無二的NFT作爲憑證創作的照片、電子畫作、遊戲、視頻等才是“原創”。看懂了這點,NFT的價值就很好理解。在一堆copy充斥的虛擬世界,唯有“原創”才具有價值。
前面所提到的Decentraland的“虛擬房子”,就屬于NFT的一種數字資産,自然也是獨一無二的。網上有那麽多人交易轉手這些NFT,是因爲在一買一賣當中,數字資産的價格就能翻好幾倍。
Decentraland官方網站有這樣一段介紹文字:
“在這裏您可以隨意的探索甚至開創屬于自己的天地。 在這裏您可以通過以太坊區塊鏈平台購買土地,成爲這片土地的擁有者,沒有人可以限制您在自己領地上的建造與使用。
您對自己的領地有完全的控制權,並且可在領地上創造出獨一無二的使用體驗。只有想象不到的而沒有創造不了的:去賭場,看演唱會,參加活動,跟朋友購物,創建一個公司,試駕一輛車,去水底世界遊玩,還有很多很多——全部都這個360度的虛擬世界中。”
近年來,上述遊戲方式受到玩家吹捧,把現實生活達不到的目標,投射到虛擬世界中,在網絡成爲富甲一方的大亨。
不少區塊鏈企業家也願意花費上百萬投資虛擬房子。有者爲了仿造真實世界中的體驗,還會在房內添畫作,並到處搜購名家作品,打造一座座虛擬藝術館。
據說,區區1100平方英尺的“虛擬土地”,售價就高達20萬美元(26萬8200新元)。
NFT的意義何在?
虛擬世界中,以NFT方式銷售“商品”的意義在于,它可提供一種標記原生數字資産所有權(即存在于數字世界,或發源于數字世界的資産)的方法,讓創作者利用區塊鏈綁定著作,打擊盜版和抄襲作品。
除此,創作者還可透過NFT分取每筆轉手交易的報酬,免去作品發布平台,如面簿、Spotify、抖音、Instagram等抽走利潤。
轉手NFT有利可圖?
投資人士對NFT的關注度在2021年1月開始飙升,過去兩個月的銷售額也快速增長。
NFT的其中一個數碼交易平台OpenSea的日銷量數據顯示,2021年1月的總銷售僅800萬美元(1072萬新元)。但僅僅一個月後,今年2月的總銷售量竟漲了10倍以上,達到8630萬美元(1億1572萬新元),與2020年初平均月銷售只有150萬美元(201萬新元)的情況相去甚遠。
這意味著NFT買賣日漸火熱,而且售價屢創新高。
2020年10月,美國邁阿密藝術收藏家巴勃羅(Pablo Rodriguez-Fraile)用6萬7000美元(8萬9900新元)重金,買下畫家Beeple的10秒NFT視頻作品。當時很多人暗笑他“錢多人傻”。結果今年2月,他以660萬美元(885萬新元)脫售該作品,爽賺近百倍差價。
CROSSROAD
By @beepleThe #1/1 from beeple’s first NG drop has just resold on the secondary market for $6.6 million.
History has just been made.
Congrats to beeple and of course to @pablorfraile for the sale. pic.twitter.com/mTYG4VABSw
— Nifty Gateway (@niftygateway) February 25, 2021
3月6日,推特首席執行官傑克·多西(Jack Dorsey)將他在2006年發布的首條推文作爲NFT拍賣,進一步帶動了NFT的買氣。
當天下午,他在推特賬號發布了Valuables平台鏈接,拍賣自己的第一條推文“just setting up my twttr”(剛設置好我的推特),1元起拍。
昨晚(3月22日),上述推文成功以290萬美元(389萬新元)賣給馬來西亞的區塊鏈公司Bridge Oracle首席執行官Sina Estavi。
This is not just a tweet!
I think years later people will realize the true value of this tweet, like the Mona Lisa painting https://t.co/vnA5pz3esQ
— Estavi (@sinaEstavi) March 22, 2021
如何看待NFT熱潮?
現階段來看,市面上相對成熟的虛擬數字貨幣交易所已開始積極布局NFT,迎接虛擬經濟新風口,似乎有望成爲一股投資趨勢。
然而,撇除NFT如同其它虛擬商品存在泡沫化的隱憂,NFT與普通人仍有一段距離,其發展也受到不少因素制約:
- 普羅大衆難以理解NFT具體概念;
- 用戶不熟悉區塊鏈的操作,交易NFT資産門檻較高;
- NFT基于的以太坊區塊鏈網絡擁堵,手續費高;
- NFT應用領域還較單一小衆,多集中在遊戲、加密藝術品、卡牌類收藏品,暫無法實現大規模應用。
有分析指出,這次收藏家Metakovan和具有200多年曆史的老牌拍賣公司佳士得(Christie’s)共謀的“天價記錄”,更像是一場圍繞著“藝術品所有權”的行爲實驗:
破天荒以近億新元購買NFT數碼畫作《每日:首5000日》的買家孫達雷森,正是全球最大NFT基金Metapurse的創始人。他身體力行地支持了NFT的核心價值,理由才不是跟藝術家Beeple“心心相惜”雲雲。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NFT這個新興事物因爲媒體高曝光率,而在一定程度上獲得某種“價值”,日後有望成爲幣圈新寵,或成爲一種全新的投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