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求歡被拒禁锢暴打女友,庭上揭露案發前5個月,醫生就曾鎖門暴打女友、逼她濕身吹冷氣,還以裸照威脅,今被判坐牢3年6個月又2周、打4鞭,罰款4000元。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代班家庭醫生張順傑(35歲)被指在2017年8月27日淩晨在家中暴打當時交往的女友林恩慧(27歲,撰稿人),導致她的尾指和臉部多處骨折。被告面對五項控狀,他今早針對其中一項非法禁锢、一項蓄意重傷和一項蓄意傷人的罪狀認罪。另外兩項控狀,經審訊後被判罪成。
被告張順傑。(海峽時報)
庭上揭露,被告在8月27日案發5個月前已開始對女友進行各種施暴,並有虐待的行爲。
根據案情,兩人在2017年2月通過交友應用相識,進而發展爲戀人。調查顯示,2017年3月12日,被告酒後亢奮,兩人一同回到被告家。被告提起受害者過往的戀情,失控大罵,甚至往她臉上揮拳。
由于沖擊力過大,受害者發現有血從口中流出,覺得不對勁想要逃,但被告再次揮拳。受害者離開後,被告隔天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受害者原諒了被告,繼續與他交往。
2017年3月17日,被告發了受害者的裸照給她,稱要她變成網紅。
受害者林恩慧。(海峽時報)
同年3月29日,受害者通過電話向被告提出分手,並拒絕接被告的電話。隔天3月30日早上8點,受害者前去上班時,被告突然出現,強行把她拉進車內,受害者在車內掙紮近十分鍾,期間被告多次揮拳想要制止她。被告將受害者載回自己家,將她鎖在房間內,繼續向受害者動粗。
期間,被告多次將蘋果汁潑在受害者全身,在她全身濕的情況下開冷氣。受害者因太冷多次求被告讓她換衣服,不過在受害者換上衣服後,被告再次將蘋果汁從受害者頭頂淋下去。過後,他才讓受害者去沖涼。
受害者曾在2017年4月1日晚上10時17分報警,指控被告上述三項罪狀。受害者表示,在4月1日下午接到被告的電話,對方威脅說要傷害她,由于擔心自己的安危因此報警。
被告今早認罪後,被判坐牢三年六個月兩周,打鞭4下,罰款4000元。
即使受害人告訴被告,她需要求診請病假,被告仍不願讓受害者離開。
受害人在被打並淋蘋果汁後,多次求被告,被告才允許她離開住家。受害人隨後到診所求醫並查看傷勢。
根據2017年4月11日的醫療報告,受害人的左臉頰和右眼下角有于傷,臉部也出現輕微的紅腫。受害人之後被診斷,或因遭人襲擊而造成臉部挫傷,獲得兩天病假。
記者:項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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