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假借玩遊戲之名帶女郎回家,房內性侵對方,受害人拍下對方身份證報警。男子被判6個月改造性監禁,不滿判刑罰,有意上訴。
涉案的20歲青年分別面對一項性侵和強奸的控狀,控方以性侵控狀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爲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本報早前報道,被告和現年23歲受害人,三年前通過共同好友的介紹相識。兩年後,被告在Telegram上約受害人和其朋友出來喝酒,3人當晚在酒吧喝了一樽啤酒塔(beer tower)後,友人先獨自回家。
被告性侵女郎,被判6個月改造性監禁。(檔案示意圖)
被告則和受害人去吃宵夜,接著提議一起回家玩手遊,後者也想給手機充電,便答應和他回家。二人淩晨到被告家後一起玩遊戲,被告不顧受害人反對,擁抱和舌吻她,堅持要她脫掉上衣,並性侵、強奸她。
受害人被侵犯期間一度呼叫被告母親向她求救,但無人回應。她等被告睡著後,找到被告的錢包,拍下他的身份證並報警。
被告的代表律師前日表示,被告已改過自新,也想繼續求學,希望獲判緩刑監視。
法官表示被告服刑後還能繼續上學,最終判被告改造性監禁6個月。被告不滿刑罰,有意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