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申訴,花158元(約474令吉)網購榴梿,結果商家遲遲沒送貨,要求取消後,對方卻在晚上11時送來,而自己早已入睡,隔天領了“隔夜”榴梿。
陳女士(45歲,秘書)撥打《新明日報》24小時新聞熱線投訴,6月28日在網購平台向鼎峰榴梿站訂購六盒黑金與貓山王榴梿,打折後158元,對方指會一兩天內送到。
結果刷卡付了錢,榴梿卻遲遲未送到,她在6月30日聯絡榴梿商,對方要求將訂單發送過去,她隔天發了過去,但榴梿商依然沒聯系她。
陳女士透露,花158元網購榴梿,卻拿到了“隔夜”榴梿。(受訪者提供)
“我沒收到榴梿,但網購平台卻指榴梿已在6月30日送出,我只能要求退款,榴梿商卻提出異議,然後就在本月3日晚上11時許,將榴梿送上門。”
不過,她指送貨員並沒敲門或致電通知,直接就把榴梿留在家門外,並通過WhatsApp通知她。
她不滿說,原本的送貨時段是晚上7時至10時,對方那麽遲送來,自己到了隔天早上,才發現家外的榴梿,除了投訴,也希望取回一半退款。
“榴梿是爲了七旬父母和小孩而買,早上發現榴梿時已生水,而且誰會在晚上11時吃榴梿。”
陳女士不滿送貨員沒敲門或撥電通知,直接把榴梿留在家門外。(受訪者提供)
她說,網購平台雖然願意給20元禮券,但她不滿意,希望能得到滿意答複。
榴梿商鼎峰榴梿站業者蔡先生 (27歲)說,由于事發時是榴梿季節,生意訂單爆滿,公司卻只有一人負責協調工作。
他針對陳女士的投訴回應,榴梿在6月30日就出貨了,之後不清楚送貨過程的情況,所以才會對對方的退款要求提出異議。
“我們沒有必要去做騙人的生意,我們在新加坡有10間分行,只要顧客親自來店裏,我們就會盡可能爲顧客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