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新加坡政府強制出外須戴口罩的條例自去年4月生效以來,執法當局對沒戴口罩的違例者共發出超過2300張罰單。
自去年4月14日起,外出不戴口罩的初犯者將被罰款300新元(約900令吉),重犯者可面對1000新元(約3000令吉)罰款,或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昨日通過國會書面答複蒙巴登區議員林謀泉的提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日前英國籍男子葛林本傑明被指不戴口罩搭地鐵,還在地鐵車廂內宣稱“我絕不戴口罩”,被控上新加坡國家法院。前女海軍軍官潘秋玉(譯音效也因多次不戴口罩出門及違反居家通知,被加控14項控狀。
傅海燕指出,飛沫是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的主要媒介,佩戴過濾保護功能高的口罩有助減少飛沫的濺出和傳播。
她說,除了用餐、飲水或進行劇烈運動之外,所有人在外出時都應戴好口罩。以正常速度步行散步的人也須戴口罩。
她表示,新加坡政府機構每天都會安排安全距離大使與執法人員進行巡視和監督,確保公衆遵循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戴口罩。商業業主也須確保顧客遵守條例。
隨著新變種毒株的出現,新加坡衛生科學局早前更新口罩使用的指導原則,鼓勵公衆使用過濾保護功能高的口罩,包括手術口罩以及人民協會和淡馬錫基金會之前發放的可重複使用口罩。